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强我系教师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以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精神面貌向党的100周年华诞献礼,按照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统一安排,6月21日晚,交通工程系党总支组织全系教师党员在党建室重温入党誓词,我系全体教师党员参加党课学习。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中国共产党的入党誓词,是新党员在入党时对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同时也是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必须时刻牢记自己在入党时所作出的庄严承诺,并以此来检视自己的行为,提高自身政治修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初审:苏朋朋
复审:黄雪媛
终审:李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