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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安全意识 守住安全防线

作者:苏朋朋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0-04-15

  国家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知道大家是否了解每年4月15日的国家安全教育日呢?同学们是否了解什么是安全?单单是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还是我们的隐私不被侵犯?这些还远远不够,国家安全的内容包含各个方面,为了增强全国人民的国家安全意识,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现在就带领大家了解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

国家安全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们脚下的土地,我们的祖国,从1840年开始,就经历了百年的飘摇与战火。而这些都在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只有国家安全,我们才是真正的安全。

国家安全都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以及数据安全。可能国土安全等离我们很远,但是数据安全的保护却已经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我们有什么样的法定义务?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有何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没有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具体处罚,但刑法第一百零六条对此作出如下具体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之罪具体是指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策动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规定犯上述各罪的,依照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四条、一百零五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在各条规定的法定刑的上限范围内处罚。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任何安全事件都有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乃至国家和民族的发展。4月15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将有利于提醒人们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树立安全意识,守住安全防线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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