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校内基建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发[2014]3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院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基建项目依法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是高校构建腐败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基建廉政风险防控要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在开展基建过程中,要针对工程建设规模、自主管理程度等情况,切实加强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基建腐败问题,为学院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学院基建管理要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制定并执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从建立基建工作领导机构,项目决策与立项、工程代理选择、工程招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7个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准风险防控点,合理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主体,并按不同风险表现形式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详见附件)。各基建职能部门要参照《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主体,加大防控力度,查找突出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建立完善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要实行基建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基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依法依规履职和拒腐能力;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点击可下载)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