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纪委办公室
网站首页|工作职责|工作动态|党支部动态|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廉政文化|信访举报|通知公告|警钟长鸣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 12-10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 12-10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 12-10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 04-05
关于印发《中共福建林业... 07-10
更多>>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

邮编:353000
电话:0599-8467241
Email:fjlzyjcs@126.com

 
制度建设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院内礼品礼金上交工作的通知
2014-07-17 15:31     (点击: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规范院内礼品礼金上交工作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实施办法,根据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礼品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闽纪发〔1997〕1号)和《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厅机关礼品礼金上交工资的通知》(闽林综[2014]4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进一步规范礼品礼金上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上交程序

学院礼品礼金按以下程序登记上交:

1.院全体教职员工(含内就人员)对按规定须上交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院监察室报告,并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一式二联)。

2.礼金(含现金、购物卡以及有价证券)凭登记表(第二联)到院计财处缴交,由财务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存入院开户银行,入账管理。

3.礼品(实物)凭登记表(第二联)到院长办公室缴交,由院长办公室开具实物收据,专人保管。须作价处理的,由院办按有关规定处理,变现价款交院计财处。

4.院长办公室、计财处应按要求每半年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上交礼品和礼金。缴交之前,应先到院监察室报备。

二、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院办公室牵头,做好礼品礼金数据汇总工作,并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要求,及时填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礼品礼金登记上交情况汇总表》,经院纪委审核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礼品礼金上交登记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4日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礼品(金)上交登记表(点击可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