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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报国 不负韶华——致2022届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12/29 12:07

亲爱的同学们:

2022年征兵工作正在进行中全国征兵网已开通报名通道。有意者可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绿色军营向你们张开双臂,火热的军营已为你们敞开了大门!

强大的国家需要强大的国防,一流的军队需要一流的人才。大学毕业生具有较好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素养,是建设新型军队的急需人才,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携笔从戎、参军入伍,既体现了当代学子报效祖国的家国情怀,又实现了淬炼成钢、成长成才的人生价值。

近年来,党和政府为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出台了一系列优待政策。

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

1.福建省公务员招录

◆服役期满5年,并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且在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时符合岗位招考条件的,不受报考次数限制:①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②参军前是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且参军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③退役时身份为士官。

◆服役期不满5年,并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在参加省公务员“专门职位”招考时符合专门职位报考条件且未报过名的,在退役或复学毕业后两年内可报考一次:①经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②参军前是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且参军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③退役时身份为士官或义务兵。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公务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选调生选拔时,对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反恐特战、狙击、排爆等退役军人特殊招录工作。

2.企事业单位招录(聘)

◆全省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在招考资格条件上,参照国家有关政策口径,对退役军人的专业、年龄和学历等条件适当放宽,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南平籍和在南平高校就读的大学毕业生选择在南平市应征入伍,由市、县国有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年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设置专门岗位,用于招考2021年起在南平市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1年内适用)。

◆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接收符合考核聘用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采取有限竞争招聘考试方式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文件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

◆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58级残疾等级的以及烈士子女4类对象,接收单位可以直接考核的方式招收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

二、退役复学升学考试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根据教学厅〔2021〕8号文件精神,照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并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5.教育部鼓励相关高校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

三、一次性奖励金发放

大学生参军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发放!

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入伍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奖励金标准。

南平市一次性奖励金提高至本科、专科毕业生不低于20000元、17000元。

四、自主就业创业

1.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同等条件优先招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2.在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给予3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

3.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并延长孵化时间。

4.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在闽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属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还可依规申请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5.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大学生在服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以及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基本标准为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不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增发部分)和地方经济补助金之和,应当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创业担保中心申请最高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五、自主挑选军种去向

大学生参军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而针对大学毕业生参军,福建省还推出更吸引人的优惠政策:大学毕业生可自主挑选军种去向!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人生抉择的重要时刻。火热的军营在召唤!让我们弘扬天麟精神,在军队这个大舞台上施展才华,在军营这个大熔炉里淬炼成钢,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生的华彩篇章。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站

202112

 

注:1.具体报名事宜可咨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工作站:李志锋老师(电话:0599-846142018706061766);

2.也可咨询学校所在地延平区征兵办(0599-883339218960690101)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电话:05998461076(院办) 05998461667(招办) 邮编:3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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