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29日下午,学院在江南校区礼堂召开第三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教(工)代会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5月28日前,各代表组已分别召开各组教(工)代会代表会议,与会代表认真审议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29日下午14:40,学院在江南校区实训二5楼会议室召开主席团会议,各代表组汇报审议情况;15:30,在第三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学院副院长严绍裕代表学院对《实施细则(试行)》从修订该细则的原因、申请对象的资格、租赁的办法及对承租户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几个方面作出说明。
本次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审议稿),加强了学院公有住房的统一管理,健全了公有住房的管理制度,为学院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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