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默哀
本网讯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5月19日14时28分为遇难同胞默哀3分钟。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5月19日14时28分,防空警报在南平市上空鸣响,全体院领导、师生聚集在操场,为遇难同胞默哀。
在全国哀悼日里,我校降半旗志哀。 (党办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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