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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出台《宣传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党委办公…     文章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6/04/14 00:0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宣传工作实施细则

“宣传工作不但出形象、而且出效益”。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对内可以凝聚人心、形成合力。对外能树立形象,扩大学院社会影响力,进而推动学院的招生与就业工作,带动学院各方面发展。为整合学院宣传资源,规范学院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学院宣传工作由党委领导,归口党委办公室管理,党委办公室全面负责学院宣传工作,统筹学院各类宣传媒体的运作、协调、督查、评比等。

2、学院每年以党委名义召开一次全院宣传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宣传工作,布置和拟定下一年宣传工作要点,表彰学院宣传工作积极分子。学院宣传工作会议由党委办公室召集。

3、学院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宣传、形象宣传和业务宣传等工作。学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学院所有对外新闻宣传的稿件(含院外媒体记者采访稿、网站新闻稿、《天麟报》新闻稿、师生对外新闻媒体投稿等)均由党委办公室审核;学院对内宣传媒体(广播电台、学院电视台)的宣传报道稿件均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形象宣传工作由党委办公室审核。

4、学院宣传媒体包括《天麟报》、学院网站、学院广播电台、学院电视台等“四大媒体”;其中《天麟报》、学院网站属于对外宣传媒体,学院广播电台、学院电视台属于对内宣传媒体。

5、学院“四大媒体”的分工如下:

《天麟报》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编辑;

学院网站由教务处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及运转。党委办公室负责网站首页“学院新闻”内容的审核把关,学院网站网页的具体内容由相关处室负责审核把关。

学院广播电台、学院电视台由学生处、团委负责管理、运转。

6、学院“四大媒体”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内容、程序等

7、学院加强橱窗宣传栏的管理,相关处室所负责的橱窗宣传栏应及时出刊,并保证质量。

8、党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编印全院宣传工作要点,指导学院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四大媒体”负责人召开宣传工作阶段性会议。

9、学院将信息报道和网页建设工作纳入处、室、系量化考核评比。各处、室、系要十分重视本部门的宣传工作,指定信息报道员,及时向学院各宣传媒体报送信息。

10、学院将制定《学院宣传工作纪律》、《处、室、系信息报道量化考核评比办法》、《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信息报道稿费发放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工作机制激励和推进学院宣传工作。

11、学院加强新闻报道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使用宣传人才。建立处、室、系信息报道员队伍;院团委成立学生报道组织,培养和使用学生宣传人才。处、室、系信息报道员及学生报道组织应及时向学院“四大媒体”提供稿件。

12、学院加大对宣传工作的投入,努力改善宣传办公条件,加强宣传设备的管理。

13、党委办公室负责学院新闻摄影报道。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OO六年四月四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www.fjlzy.com,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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