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处
为进一步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队伍建设,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使(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曾经担任院、系、班主要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行为端正;
4、具备一定的沟通交际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5、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6、二、三年级在读专科生或在我院就读的农林大本科生。
二、(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聘任
1、新生班级每班配备一名(辅导员)班主任助理;
2、(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实行聘任制度;
3、(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聘任任期为新生班级的第一学年;
4、(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由各系学生工作组负责聘任,并报学生处备案。
三、(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工作职责
1、(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在(辅导员)班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迎新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2、根据院、系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经常向(辅导员)班主任汇报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将有关学生工作的要求等传达到班级学生,发挥桥梁作用。
3、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调整学习方法,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在班级树立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班风的形成。
4、与学生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配合(辅导员)班主任树立学生们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培养和选拔学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团结、精干、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引导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及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6、(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应经常和系学生工作组联系,汇报班级的工作情况,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参与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协助学校调查处理本班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学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7、主动加强和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8、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争创“文明宿舍”。
9、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情况记录工作。
10、协助(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宿舍管理、早操管理等工作。
11、按照学院、系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以及各种工作会议,支持、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工作及班级活动。
12、认真贯彻学院、系作出的各项决定,完成系学工组和(辅导员)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管理、考核与奖励
1、(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由各系负责管理、考核,并进行工作指导。
2、(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由各系根据本规定的班主任助理工作职责在下一学年初进行考核。
3、(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4、凡是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考核定为不合格(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成绩优异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可以评为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各系参加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的比例不得超过本系(辅导员)班主任助理人数的30%。
5、(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列为学生干部,不发物质报酬,考核合格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可以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6、评为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助理,由学院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0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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