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和对外合作处
 学院首页  网站首页  international students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办事指南  通知公告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6-05-14 16:39     (点击: )

近期,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http://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605/t20260512_7146954.htm),请符合条件的课题组做好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原则上,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期限为2至5年;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在研究期限内,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应申请参加结题;未完成研究任务的,可暂不参加结题,自动延期(不需提交延期申请)。对超过最长期限的,撤销立项。

(一)2026年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20年及之前立项但未结题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销立项资格,不接受结题申请。

二、结题成果

(一)结题成果应源自课题研究,成果内容应与课题直接相关。课题立项前的成果以及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不予认可。

(二)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采纳运用或得到省级奖励表彰确认;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类机构主办CN刊物、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直厅级部门内设机构采纳运用(含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CN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3.个别专项课题、委托课题对结题成果提出更高标准,具体以立项文件要求为准。

上述文章不含书评、广告类等非学术文章和汇编、会议论文、论文集等未发表成果。国内学术期刊应具有CN刊号,不含报纸、电子期刊、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等;学术著作、教材应具有CIP数据核字号。课题组在立项通知明确认可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学术文章,可视同在CN刊物发表(多篇只视同1篇)。

(三)结题成果应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课题基本信息的,不予认可。

(四)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与课题相关的成果可列入成果一览表,但应选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成果(数量不超过5个)编入结题材料。与课题无关的成果,不得列入成果一览表,不得编入结题材料。

三、结题材料

(一)材料清单

1.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

2.课题申请评审书复印件。

3.开题报告表原件。

4.中期检查表原件。

5.结题鉴定表原件(鉴定专家签名、加盖公章)。

6.成果简介(不超过3000字)。

7.研究总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设计与方法、研究过程与实施情况、研究结果与发现、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等内容)。

8.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期刊类论文(内部资料除外)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期刊查询截图,被“知网”或“维普网”或“万方网”收录的论文全文及检索页;SCI/SCIE、EI、SSCI、A&HCI、CPCI等外文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正式检索机构收录的全文和检索证明。

9.重要变更表原件。

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下载(https://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512/t20251229_7062093.htm)

(二)有关要求

1.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2.课题组应按上述材料清单里的顺序,每项材料单独整理好、放进同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分别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的结题材料(不超过100页),并确保相关信息一致。

纸质版: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装订格式见附件1一式2份)

电子版:盖章扫描后的结题材料(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压缩后不超过50M,按照材料清单里的顺序每项材料单独整理好后打包发送,文件夹命名为“立项批准号+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姓名”),《结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

3.以上材料,于7月10日(周五前,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fjlzykyc@126.com。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收课题组直接报送的结题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结题材料确保真实、准确。《结题鉴定表》《结题信息汇总表》填写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等内容,应与课题立项通知、课题申请评审书或课题重要变更表一致。

(二)课题变更事项应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在中期检查前未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在中期检查前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按照变更后填写。

(三)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过结题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

1.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2.结题信息汇总表


附件【附件2:结题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结题材料装订格式.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办事指南 更多>>
· 福建省林业推广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 福建省林业科技项目验收相关表格
· 科研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服务项目...
· 南平市自然基金验收材料
· 各类技术服务合同成本核算表及合同模板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重大...
管理制度 更多>>
· 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计划任务书
· 闽林院科〔2025〕6号福建林业职业技...
· 闽林院科〔2025〕4号福建林业职业技...
· 闽林院科〔2025〕3 号福建林业职业...
· 福建省省级以上林业科技与推广项目...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
· 福建省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支持办...
· 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 《科研...
· 南平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管...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 南平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实...

版权所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和对外合作处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