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2019〕3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9年上半年“1+X”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院党〔2017〕2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办公室工作职责,现将2019年上半年“1+X”专项督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公务接待是否有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是否有超规格或超范围陪同陪餐、超标准接待、同城吃请;是否有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自行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是否有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是否有组织公款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等问题。
2.各类会议、节庆活动是否有在五星级宾馆、风景名胜区开会;是否有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观光旅游及其他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是否有借举办会议、培训及其他各类活动发放或变相发放纪念品等问题。
3.公文简报是否按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统一规范拟制、办理和管理;对涉密公文是否做到严格保密;是否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公文处理工作。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1+X”专项督查工作,严格对照本次督查范围,撰写本部门“1+X”专项督查工作自查报告,并填写《2019年度上半年“1+X”专项督查调查表》。
2.请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办公室。
联系人:施政,电话:13860606919,电子邮箱:83117679@qq.com。
附件: 2019年上半年“1+x”专项督查调查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2019年度上半年“1+X”专项督查调查表 |
部门(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2019年 月 日 |
会议类(四类会议) |
会议名称 |
会议日期 |
会议地点 |
会议主要内容 |
参会人数 |
会议费 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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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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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代表: 人 外地代表: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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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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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代表: 人 外地代表: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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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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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代表: 人 外地代表: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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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部门自行召开的其他各种会议: 次 |
文件类(部门起草,盖学院公章下发的文件) |
文件名称 |
发文日期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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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填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20日,若无内容填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