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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4-05-23      更新时间:2014-05-23

闽林院党〔2014〕10号

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

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林业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夯实基层组织,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和江南校区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作出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学院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3周年之际,表彰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简称“一先三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高校党的基层组织主要职责,模范践行 “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师生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事迹突出、在全院有一定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中共正式党员,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

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以下人员中推荐:院党委委员,院纪委委员;党委办公室、党校人员;总支书记、副书记、支委;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

(四)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优秀学生思政工作者从以下人员中推荐:学工委、学生处、团委人员;各系学工组人员;辅导员、班主任。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管理、服务等一线基层单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向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倾斜。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办法:“一先三优”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的“一先三优”对象,可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推荐。

(二)推荐要求:推荐表彰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要实事求是,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核实工作,确保申报对象事迹的先进性和真实性,并力求文字精炼准确,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人选不重复推荐。院党委办公室将在各党总支、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党委审批。

(三)时间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18日前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各类推荐表(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1200字左右)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报送院党委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236027519@QQ.com)。联系电话:8870646。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院党委将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1、“一先三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员名单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6、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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