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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级新生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5-10-12      更新时间:2015-10-12

关于开展2015级新生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5级各班团支部:

根据《关于加强南平市注册青年志愿服务团体及个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志愿者办[2007]4号)文件精神,增强志愿服务意识,升华志愿服务理念,完善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提升我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质量,促进我院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我院将对2015级新生开展青年志愿者个人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凡年满14周岁,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基本素质,并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的各界人士。

二、注册类型

个人注册是指符合志愿者注册条件的个人报名注册,由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系分会具体负责青年志愿者个人的注册管理工作,注册名单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总会统一上报南平团市委、南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备案。

三、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系分会提出申请,填写全市统一格式的《南平市青年志愿者个人信息注册登记表》和《南平市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两份表格;

(2)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系分会对各系申请人所填写的登记表进行审核;

(3)经各系分会审核、总会审查合格后,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注册名单送南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备案。

(4)经南平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功备案后,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给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服务证”和“中国志愿者胸章”。

四、注册时间

个人注册原则上随时申请,审核合格后颁发证书。但为了便于我院志愿者管理,定于每年10月统一进行志愿者个人注册和审核注销工作。

五、志愿服务计时制度

对于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个人对社会志愿服务事业贡献的参考标准,将参照《福建省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采取计时制实行。志愿团体和个人在每次进行志愿服务后,必须由服务对象在《志愿服务证》的“服务对象签字”一栏中予以签字确认,后交所辖地团委或志愿者协会予以“注册机构认定”,才能正确完成服务时间认证。

计时制标准如下:

1、青年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8小时/年的为一星级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年的为二星级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0小时/年的为三星级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年的为四星级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0小时/年的为五星级青年志愿者。

2、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达到3-6个月(含6个月)的为三星级青年志愿者;

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达到6个月以上至1年的为四星级青年志愿者;

连续从事志愿服务超过1年的为五星级青年志愿者。

3、注册青年志愿者连续6年没有参加任何志愿服务的,本人的注册青年志愿者编号将自动注销,其档案转入注销青年志愿者数据库。

六、表彰、评分制度

两星级或以上的青年志愿者可参评各类志愿服务奖章和授予各级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三星级的青年志愿者可以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奖奖章,评定授予工作由县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四星级青年志愿者可以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评定授予工作由市级团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

五星级青年志愿者可以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同时可以参评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评定授予工作由团省委和福建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同时可以向团中央推荐参评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

我院还将依据青年志愿者的服务业绩,参考服务时间和服务表现,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七、有关要求

各班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本班志愿者个人的注册工作,各班的《南平市青年志愿者个人信息注册登记表》和《南平市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要在10月20日之前上交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精心策划好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细致安排好本志愿者小组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活动蓬勃开展。

附件:

1、南平市青年志愿者个人信息注册登记表

2、南平市青年志愿者服务项目登记表

3、南平市青年志愿者个人注册证件号编制规则

共青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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