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 奋斗不息 ——陈丽珍个人事迹
发布者:陈丽珍     发布时间:2013-09-29

对母校的寄语:

一生难忘的是和您共度的岁岁月月。在您这儿学到的精神已经足够我受用一生。母校,六十华诞,唯有送上最真挚的祝福,祝您生日快乐,祝您繁荣,祝您昌盛!

1980年7月,带着母校的谆谆教诲,我开始走向社会,有了人生的第一个工作岗位—福建省沙县水南林场技术员。从那时起我就明确了人生的价值观“干一行,爱一行;不好高骛远,尽职尽责做好当前的每一项工作”。之后,我发挥专长,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先后在基层的林业、信访、多个乡镇、宣传部门工作;1998年10月开始任副处级干部,从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到三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再到三元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4月提任正处级干部到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2011年3月机构改革为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任局长、党组书记。不论在那一个岗位,我都不断的拓宽知识面,切实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自重慎微,自省慎思,自警慎权,自励慎行,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政,做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尤其是任三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时面临三局合一,工作任务繁重,我克服困难,团结广大干部职工,尽心尽责,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为重点,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业文艺院团改革、文化市场规范管理、重点文物保护利用、文化产业发展、新闻媒体宣传导向、“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多项工作经验受到省委、省政府、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肯定。

工作中,我个人先后荣获三明市“十佳公仆”,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福建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多个年度考核优秀,记公务员三等功一次。主持三明市文化与出版局工作以来,单位被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表彰为全国“扫黄打非”办案有功集体,被省里评为2007-2010年 度全省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平安单位”活动先进单 位、市直机关“五比”竞赛先进单位、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挂钩帮扶少数民族村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党 组学习中心组。

“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将铭记校训,爱岗敬业,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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