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红十字会印发了《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表彰全省红十字工作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红十字会凭借创新的工作模式、丰富的公益实践和突出的育人成果获评“福建省红十字工作模范单位”。这份省级殊荣的背后,是院红十字会对“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生动践行,更是省红十字会对我院红十字工作的高度认可。


自成立以来,院红十字会在院党委的领导和省、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近年来,通过讲座、实操等方式开展校内应急救护培训超三千人次;积极对接社会需求,组织百余名志愿者赴南平市各县区开展健康宣教、急救知识普及、助老助困服务,获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近三年,累计动员青年师生1012人次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累计采集30.9万毫升,将红十字精神融入思政育人全过程。




此次获评省级模范单位,是对我院红十字会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鞭策。未来,我院持续将“红十字精神”有机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推动红十字事业与学院教育同频共振、协同发展,努力为福建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林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