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会议在教学楼203举行,支部全体党员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学习贯彻《条例》开展学习研讨。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副书记陆晓莉主持。

杜彩银同志:我们思政教师要紧跟党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把稳政治方向,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心全意做好教学教育工作。

朱丽云同志: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条例》,我有以下心得体会。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强理论坚信念。要始终牢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二要遵守党纪党规,强纪律树观念。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三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严要求。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周偎同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必须严以律己,严格执行《条例》和维护党的纪律。

刘艳鸿同志:在日常的思政教学中,首先一定要“讲政治”,这是思政课教师作为“人师”最根本的政治底线,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实际工作中,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按照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朱聪同志:作为单位年轻教职工,我们要在遵规守纪上做表率,在从严执纪上做表率,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增强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马院党支部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进度安排,在党员个人自学的前提下,组织党员逐章逐条学。引导党员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

(初审/许娜 复审/李佳 终审/陆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