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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17年度上半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8

    关于报送2017年度上半年深化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

    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院党委安排,学院纪委于2017年6月20日至23日,对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督查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现已检查完毕。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闽林院纪〔2017〕15号)要求,各“X”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督查的内容,认真撰写依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及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现将专项督查工作情况报告撰写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报告要求据实、简明扼要,按总体情况、发现的问题、

    处理和问责建议等三方面撰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

    二、格式要求

    报告首页用学院便签纸打印,按公文排版格式标准,情况报告纸质(加盖公章)、电子文稿和开展工作的佐证材料在6月30日前报送院纪检监察室(236027519@qq.com)。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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