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4月14日下午,经济管理系在经管楼311会议室集中学习《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闽林院党〔2024〕68号),并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因私出国(境)相关条款开展深入学习研讨,本次学习会由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陈剑勇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

会上,系党总支书记陈剑勇首先传达了学院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最新文件精神,逐条解读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围绕证件集中管理、审批报备流程、行程如实报告等核心要求进行解读,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责任追究等关键事项,提醒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杜绝“先出行后报备”“擅自逾期滞留”“违规持有证件”等行为。
随后,会议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纪律相关规定,重点学习了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取得境外居留资格、未经批准擅自出境、逾期滞留不归等违纪情形与处分条款,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最后,结合系部实际,陈剑勇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体教职工要深入学习《规定》内容,做到条条理解,主动报备、依规交证;二是加强对因私出国(境)全过程的审核与提醒,确保“事前审批、事后报告”闭环管理,不漏一人、不缺一环;三是将因私出国(境)管理纳入师德师风建设和日常监督范畴,从严落实管理要求,切实维护学院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
此次专题学习后,全体教职工进一步明晰了因私出国(境)的政策边界与纪律底线,提升了依法依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自觉遵守审批程序,严格践行“出行有审批、回国即交证”的要求,切实把管理规定转化为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