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住宿管理,保证同学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结合我院学生住宿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走读的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办理走读:本院教职工直系亲属;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在延平城区两桥以内;学生患有不适宜在集体宿舍住宿的传染病、精神障碍等;其他不宜在学生宿舍住宿者。 二、走读申请时间 1、走读申请每年办理审批一次,每次最长期限为一学年。申请期满后,如因特殊原因须继续申请走读,应重新办理手续。 2、每年8月20日至9月5日为办理下一学年走读申请时间,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三、申请走读的程序 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需办理走读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自行到院学生处网站下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下称《走读申请表》)。 2、持走读书面申请书(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走读申请表》要求,由本人及其家长到学生处办理走读审批手续。 3、经批准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一式三份,计财处(过目后交各系学工组)、学生处和学生本人各一份。 四、申请走读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本人书面申请书三份(附家长意见、相关证明材料)。 2、《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三份(自行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拟居住户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供院学生处存档。 4、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走读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院医务室诊断意见。 5、因属本院教职工子女申请走读者须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6、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关于走读学生的管理教育 1、各系、学生处应建立走读生档案;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是走读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应把走读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工作日程,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定期联系报告制度,定期监督或抽查走读学生的情况。 2、各系应根据本系走读学生的日常表现,对走读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划分等级,并将走读学生的表现纳入学生评优评奖和助学帮困等学生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3、已获走读资格的学生每月要向所在系报告一次其走读期间的生活、表现情况,没有及时汇报者,各系应加强教育。 4、走读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其走读资格,责令搬回学院集体宿舍: (1) 一学年内累计超过三次未及时汇报情况的,由所在系提出取消其走读资格的意见,责令其搬回学院规定的学生宿舍统一住宿。 (2) 在申请走读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 参与扰乱社会治安者。 (4) 违反学院有关规定者。 六、关于学生擅自走读的处理办法 1、擅自走读是指未经学院批准,私自到校外住宿的行为。 2、凡未经学院批准而擅自走读者,取消其本学年参与各类先进和奖、贷、助、勤评选资格外,并按照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多次劝阻不听或因擅自走读受处分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拒不搬回学院住宿者,学院将加重处分。 3、走读学生因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学生。 2、本办法解释权归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3、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主题词:学生工作 走读管理 通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印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走读申请表
本 人情 况及其家庭成员的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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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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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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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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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专业: 班级: 座号: 身份证号码: |
曾受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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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何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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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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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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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收入情况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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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 |
共 个学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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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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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 导 员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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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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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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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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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读协议书 甲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同学(专业班级: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乙方、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丙方走读。为切实做好对丙方的教育和管理,保障丙方人身安全。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特立本协议书。 一、走读期限: 二、丙方同学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准时到校上课、实习及甲方要求必须参加的会议,劳动及第二课堂活动等。丙方除可以不参加甲方组织的早操和晚自习及文明宿舍的评比外,均应参加甲方各项检查、考核和评比活动。 三、乙方应教育好丙方注意交通安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放学后按时回家,认真完成功课,遵守作息制度,不允许进入学生不应进入的场所,不得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凡在走读期间内所发生的违法犯罪或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在走读期限内,丙方不得在甲方借宿,不得将非甲方人员带入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甲方在校生。 五、丙方不得以没有参加甲方利用课外活动及晚自习、早读时间,所组织的辅导、实验、实习、第二课堂活动以及布置的其他工作为由,拒绝参加甲方的考核、考评等工作,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丙方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后另行订立。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