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访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经济管理系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的规定(试行)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3-03-22      更新时间:2013-03-22

经管系

闽林经学【2013】1号

经济管理系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宿舍管理,强化学生安全纪律观念,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现对每周学生宿舍晚点名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领导

1、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实施本系学生宿舍晚点名工作。

2、系各部门学生干部负责参与实施。

二、晚点名方式

1、检查时间:周一至周日每晚10:15--10:30;

每周六晚(法定长假收假当晚)11:00--11:15由各宿舍舍长或舍长委托人员到科教楼201室登记上报晚点名情况,查房期间不实行补到。

2、检查方式

采取固定检查方式,系学生干部和宿舍舍长等晚点名有关人员,每晚按规定时间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辅导员,辅导员要及时处理反馈情况,掌握学生去向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晚点名要求

1、全系学生都必须参加晚点名,有事晚上不能归校者,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口头告知辅导员,事后在辅导员开具正式的请假单,否则按无故夜不归宿进行处理。

2、晚点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校,私自离校者,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予以校纪校规处理。

3、晚点名后,各值日检查的学生干部和宿舍舍长等晚点名有关人员,到科教楼201室如实登记上报未归者,并及时上报当日值日总负责人,由负责人(秘书处)整理汇总后,当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各班辅导员。

4、每周六采取各宿舍舍长或舍长委托人到科教楼201室如实登记上报晚点名情况。若舍长请假外出,可另行委托宿舍同学代为行使职责。结果由本人承担。

5、每周日将在系秘书处(综合楼801室)进行核对本周晚点名情况,请每班保卫委员在晚上6:45—7:30进行核对,否则将视为默认,责任自负。

四、考核方法

学生晚点名作为班级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视执行情况给予班级和宿舍舍长给予奖罚。

1、系各部门学生干部和宿舍舍长等晚点名有关人员有包庇行为,每查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扣30分。

2、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视情节轻重扣5—30分。

3、晚点名期间,各宿舍成员要积极配合学生干部,不能有任何抵制行为,对闭门不开,态度较差的宿舍,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个人或全体宿舍扣5—30分。

五、本规定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二0一三年三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邮编:353000 联系电话:05998846312 0599885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