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院学〔2014〕14号 关于评选报送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院级文明宿舍的通知 各系(部):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院文明建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将宿舍建成整洁、优雅、团结、文明、和谐的温馨家园,根据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学院定期进行院级文明宿舍的评选。现将本学期院级文明宿舍评选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 (二)申报方式:各系学生科指导系助发委宿管部、女生部及新生宿舍指导员对本系学生宿舍组织评选,确定系级文明宿舍,在系级文明宿舍中推选、上报。在截止日前将本系《文明宿舍申报汇总表》(附件一)统一上交于院助发委宿管部(电子档、盖章纸质档),学生处将组织院助发委对申报宿舍进行复查、审核,复查通过后予以表彰。 (三)名额分配:院级文明宿舍名额如下: 建筑工程系: 9间 交通工程系: 9间 资源环境系: 2间 园林系: 3间 自动化工程系: 5间 经济管理系: 10间 人文社科系: 2间 五年专中职部: 1间 系级文明宿舍名额各系部自行评定。(不超过本系部非毕业班宿舍总数10%) (四)文明宿舍评选标准,见学生手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细则(试行)》 (五)奖励办法:院级文明宿舍每间奖励不高于100元,系级文明宿舍每间奖励不高于80元。(奖金在学院划拨到各系学生活动费中列支,五年专中职部奖金在学院学生活动费中列支) (六)有以下行为取消宿舍评比资格: 1、宿舍成员有违纪处分的; 2、宿舍成员未按时熄灯的; 3、宿舍成员点送餐的。 附件一:文明宿舍申报汇总表 附件二:文明宿舍申报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