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结合师德师风相关文件,及时组织全体党员、教职员工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遵规守纪、廉洁从教的自觉性。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不断巩固“不想腐”的思想基础,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为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习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以下文件: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修订)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3年11月修订)
3.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
4.《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5.《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二、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把以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教职员工,确保知晓率达100%,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防微杜渐。院纪委将主动跟进、靠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习取得实在成效。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