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食协〔2019〕24号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关于举办“旺瓜杯”第三届福建省
职业教育食品创新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促进我省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在校学生更快的适应社会,融入行业,拓宽视野,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联合福建省餐饮食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举办“旺瓜杯”第三届福建省职业教育食品创新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天然,“果”真出色
二、活动内容
以“坚”持天然,“果”真出色为主题,研究内容包括:
1、利用坚果炒货、果蔬等各类食品原料,通过烘炒(如焦糖味瓜子等)、油炸(如多味花生等)、干制(如芒果干等)、调味(如芥末味扁桃仁)或其他方式(如水煮日晒花生)进行加工,开发出有别于传
统坚果炒货、果蔬类休闲食品的创新产品;
2、针对特定的消费场景(如旅游、观影、沙龙等休闲方式)进行研发创新,开发出符合现代人群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坚果炒货、果蔬类休闲食品或能满足特定消费需求的包装新形式;
3、针对坚果炒货、果蔬类休闲食品的连续规模化生产中半成品储藏环节的质量稳定性问题,提出质量控制的解决方案(如半成品仓储中温湿度的控制系统)参赛人员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开发设计出有创意的坚果炒货、果蔬类休闲食品或解决方案。详见“旺瓜杯”第三届福建省职业教育食品创新创意大赛细则(附件1),请参赛相关人员认真阅读。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福建省餐饮食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南安市职业中专学校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冠名赞助单位:晋江市旺瓜食品有限公司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为福建省职业教育在校中高职学生,各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参赛,并提交相应的比赛材料;
2、参赛作品均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个申报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应分工明确;
3、参赛内容必须具有新颖性和独立性;
4、每个学生限申报参与一个项目;
5、每个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五、比赛形式
关于研发某种坚果炒货、果蔬类创新休闲食品,可涵盖其外包装设计,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详细说明申报作品构思、制作工艺创新点、市场潜力等,并提供申报作品的实物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制作过程创意视频等。如,通过烘炒(如焦糖味瓜子等)、油炸(如多味花生等)、干制(如芒果干、苹果干等)、调味(如芥末味扁桃仁)或其他方式(如水煮日晒花生)进行加工,开发出有别于传统坚果炒货、果蔬类休闲食品的创新产品,如,新型果蔬脆片、水果干制品、坚果炒货、调味坚果等,但不局限于这些类别产品的创新设计。
参赛者参与初赛时需按要求提交参赛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大赛指定收件地址或邮箱。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赛程安排
赛事在2019年6月至12月举行,分为报名征集、赛事评审、颁奖等阶段。
1、报名征集阶段:2019年6月29日—12月10日,各相关学校符合参赛条件的团体或个人,按照赛事作品报送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向赛事主办方提交参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
2、作品评选阶段:暂定2019年12月16日,如果更改,另行通知。届时,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及专业人士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
3、颁奖阶段:定于2019年12月27日为获奖作品进行颁奖活动。
七、奖励机制
本届大赛总奖金为10万元整,奖励均分别授予奖金及证书,具体如下:
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八、作品提交要求
1、参赛者须认真阅读附件1,按要求进行报名;
2、电子版提交:
(1)各参赛团队依据参赛类别按规定时间分别完成以下报名材料:作品说明书(附件2)+参赛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
报名材料统一以院校为单位打包压缩,并修改命名格式为:高校名称+院系+团队第一负责人,发送给赛事指定邮箱;
(2)各参赛高校负责人于12月10日前完成对本校参赛团队的初筛工作,并对本校所有参赛团队的信息进行汇总(附件3)后,将参赛团队的相关文件子压缩包进行统一打包压缩后以“第三届旺瓜杯+高校名称”的命名方式发送至赛事指定邮箱。
3、纸质版提交:各高校负责人于12月10日前将本校各参赛团队的作品说明书(附件2)、参赛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均一式三份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需注明高校名称),提交至指定地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简叶叶18050270931 吴惠娟13229424859
邮 箱:1012889574@qq.com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博览大道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行政楼三楼食品工程学院(邮编:362200)
十、其他
为便于交流及通知,请各团队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加入旺瓜杯交流群(QQ群号码:834256735)
附件:1、“旺瓜杯”第三届福建省职业教育食品创新创意大赛细则
2、作品说明书
3、参赛团队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
2019年10月20日
抄送:省工信厅,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正、副会长,存档(2)
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秘书处 2019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