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章程

发布时间:2019-10-17 作者: 浏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百强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院校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 “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四、高职扩招专业

林业技术、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五、扩招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

六、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投档和录取监督,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以及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对于未录取的考生,将组织两次征求志愿录取。

2.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若同一专业录取最低分有多位考生同分的,则全部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进档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能被录取,予以退档。

3.免试录取对象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七、学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1.学费6000元/学年。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院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2.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培养方式

1.针对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

2.针对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

3.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

4.实施“1+X”证书制度。学员参加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具体培养方式根据不同专业情况由各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九、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被我院录取的扩招学生,学籍管理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且与我院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由我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9-8461667

网址:http://www.fjlzy.com

招生咨询QQ群:334178041

申诉电话:0599-8467241

十一、本章程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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