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本站首页|政策制度|招标采购|资产管理|下载中心|通知公告|工作流程|查询平台
政策制度
 招标采购政策制度 
 资产管理政策制度 
资产管理政策制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政策制度 > 资产管理政策制度 > 正文
 
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
2014-12-03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点击: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财资〔2013〕29号

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管理,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我们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财政厅

20131028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科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