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艺术传媒系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信息来源:


闽林院艺术系团〔20231

关于做好艺术传媒系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更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做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传媒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细则。

第一条“推优”的范围:

学院师生28周岁以下的团员都是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对象。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经过“推优”。

第二条推优对象的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及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属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青年志愿者活动;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勇于奉献,敢于拼搏,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崇义友善。上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列班级前1/2(含)名次,学习成绩无补考科目含选修课、素质拓展课

5.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院及艺术传媒系各项规章制度。上学期至今未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院、系违纪扣分均不超过2分;上学期旷课截止至本学期320累计不超过4个学时;

6.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且有1年以上的团龄;

7.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递交时间不少于6个月

8.同等条件有系级或系级以上荣誉的优先。

第三条名额分配:

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细则》和学生党员发展规划的要求,推优比例为:

1.一年级以及20级五年制班级推优人数按团员人数比例算(本班团员人数的百分之10%)四舍五入,不到1人按1人

2.学生会直属团支部推荐人数按大一干事进行讨论分配,系推人数为每部门一人确定,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第四条推优程序:

1.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员到会率90%以上),由申请“推优”对象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根据“推优”条件,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经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推荐“推优”候选对象;拟推荐的对象得票应超过应到会团员90%以上。

2.各团支部召开团支委会议,根据票数及推优候选对象综合表现,研究确定拟“推优”对象;

3.拟“推优”对象需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经各团支部审核、审查后,报送至各系团总支,由其召开团总支委员会讨论,审议;

4.各系团总支将通过审查的拟“推优”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需五日(不含双休日);

5.各系团总支将通过审查的拟“推优”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推优”对象,上报各系相应的党支部;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推优”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初,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推优”对象的资格本学期内有效。

2.“推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推优”的名额由各系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要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进行推荐,把好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带动和影响一批。

3.“推优”对象因工作调动、升学,毕业等原因离开原单位或学校的,其推优材料应随同档案材科一起转到新的单位或学校所在党、团组织。

附件1: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附件2:2023学年第二学期艺术传媒系系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艺术传媒系团总支

2023320


附件一: 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团支部名称


入团时间


申请入党时间


何时加入志愿者协会


任何职务


上学期表现、学习成绩情况

学习情况

班级

人数

补考次数

违纪扣分情况

特长加分情况

成绩

名次

系级

院级

系级

院级









奖励或处分情况


团支部

团员大会情况

大会时间


应到会团员数


实到会团员数


表决通过团员数


团支部书记签名


系组织部

审核意见


辅导员(主管老师)意见






签名:      

团总支(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  盖(公)章      

学生党支部意见








签名:  盖(公)章      



附件二:

序号

代码

班级

姓名

2022-2023下学期

补考

处分情况

是否青年志愿者

备注

综合排名/班级人数

系扣分

院扣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2022学年第一学期艺术传媒系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汇总:

五年专二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五年专三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五年专四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高职二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高职三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推优人数:   ,学生会直属团支部总人数   ,推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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