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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

作者: 陈宜  点击数:   时间: 2014-02-18 18:14:00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2〕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闽籍或在闽普通高校应届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者光荣的职责。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主题口号
新基层 新生活 新成长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奋斗
三、服务内容
1.支教: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学校从事为期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参与学校的教学、行政、研讨等工作;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普及校园网络知识;牵线开展学校结对帮扶等活动。
2.支农扶贫: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从事为期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参与农业实用技术的宣传和推广;领办科技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农技培训班;立足农村实际,申请、开发扶贫项目。
3.支医:在欠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从事为期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部分在县级医院、防疫站工作;参与卫生医疗知识的宣传;帮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培训指导乡村医疗工作者。
4.青年工作:根据基层实际需要从志愿者中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志愿者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委员,按有关程序任免;少数优秀志愿者也可充实到县级团委或兼职担任所在单位的团干部。
四、宣传动员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市、各高校项目办在各自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平台”(zyz.541205.com)建立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五、实施步骤
1.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3月25日前)
3月10日前,各县(市、区)“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青年工作、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闽大学生志愿办〔2012〕1号)文件要求,上报市项目办。
3月16日前,各设区市“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下达的指标,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报省项目办。
3月25日前,省项目办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项目办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于3月23日至3月25日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报名(3月26日—4月30日)
(1)网上报名。 3月26日-4月30日,报名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平台”(zyz.541205.com)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填写有关信息(不得改动表格的设置,并使用A4纸打印)。
3.审查考核(5月1日——5月15日)
(1)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 5月5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由校项目办负责考核,5月10日前寄至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即省项目办);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将报名表交校团委盖章后,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格、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寄至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负责审查考核;历届生将报名表格、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于 5月5日前交至地市项目办,地市项目办审核后,于5月10日前寄至省项目办。
(2)审核。各级项目办应在收到学生《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如发现报名者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3)严格面试。招募选拔期间,各级项目办要集中组织1次对报名者的面试,并将面试结果书面上报省项目办备案,必要时,各级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举行笔试。
(4)初选。各级项目办要在省项目办的指导下,根据笔试、面试、招募指标的要求,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初步选出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并公示三天。合格后,使用“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网上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于 5月15日前将名单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将再次进行选拔。
选拔志愿者优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应届大学生毕业生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③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④基层急需的农、医、师和经济类专业者优先⑤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优先
4确定体检人选(5月16日—5月20日)
省项目办将通过招募系统,根据报名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根据各高校项目办、各地市项目办的审查考核情况进行选拔,确定体检人选。5月16日-5月20日各级项目办要根据省项目办下发的“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初选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组织入选志愿者按就近就便原则,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确认志愿者名单。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地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省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见附件二)和健康要求,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取消项目办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责任项目办承担。体检通过的要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
5审定确认(5月21日——6月15日)
(1)省项目办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上报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审核。
(2)名单公示。经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同意后, 6月1日至6月3日,省项目办将录取志愿者名单进行公示,若无异议,省项目办将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
(3)发放《确认通知书》。6月15日前,省级项目办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并发放《确认通知书》(即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
6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将根据流失情况进行补招,补招工作严格按照省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7集中培训 (7月中下旬)
省项目办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参加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培训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等政策文件以及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条例、志愿者典型事迹、服务地基层工作的现状、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专项技能、团队意识等。培训结束通过考试的,颁发上岗证书。
8注册、上岗
培训期间,省项目办将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颁发注册证。
7月中下旬,举行出征仪式。仪式后,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向志愿者介绍服务地风土人情及服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安排专人送志愿者赴服务岗位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服务县项目办要组织支教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备课、家访等,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并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做好岗位培训工作。
以上组织招募、培训时间安排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调整,省项目办将在“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招募平台”(zyz.541205.com)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六、日常管理和服务
1.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本省高校招募的志愿者户口、档案也可保留在毕业高校。福建生源外省高校大学毕业生志愿者服务期间,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青年人才开发中心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2.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给予相应的待遇,负责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地设区市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3.省项目办颁发《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完善每季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4.有关服务证书。“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统一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5.加强就业服务。
(1)各级项目办都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2)各级项目办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包括青联、青企协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现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递给志愿者,畅通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渠道,为志愿者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大学生志愿者。
(3)各级项目办要动员和鼓励各地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大学生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
(4)各级项目办要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为大学生在欠发达地区创业提供帮助。各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每名服务期满志愿者提供不少于1个就业岗位信息。
(5)各级项目办要密切配合,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和服务。
七、评估考核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单位要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评估考核的结果对优秀志愿者和先进项目办进行表彰,在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和志愿服务奖章的颁授中予以集中体现。
2.省项目办每年都将举办表彰活动,根据各市、县项目办工作情况评选“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组织奖。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6F


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






附件:1.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项目
附二
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乙肝表面抗原检查(若表面抗原阳性,建议做乙肝五项检查)
八、生化(肝功能、肾功能)检查
九、血、尿常规检查
十、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责任编辑: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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