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7年“五一”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共三天。5月2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
请各有关部门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院办
2017.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