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学院统一印制的会议记录本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闽林院〔2016〕191号)精神,为切实规范学院及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工作,院办统一印制了具有校名和固定页码的的会议记录本。请各部门于近日之内派人到江南校区院办领取新的会议记录本,原则上各系先领10本,各行政机关部门先领5本。用完后再向院办领取。请各部门从即日开始使用新的会议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在记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制度,按会议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连续记录,不得跳页、拆页、插页,不得涂改、损毁会议记录,用完后将会议记录本妥善保存,并及时归档。
特此通知。
院办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