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征集校史资料与实物的公告(第4号)
发布者:校庆办     发布时间:2023-06-23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今年是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70周年暨高职办学20周年。七十载风雨兼程,自强不息;七十载春华秋实、桃李芬芳。数万林职人辛勤耕耘,奋力拼搏,为我国林业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学校赢得了无数彪炳史册的珍贵荣誉。

  为全面反映学校悠久的办学历史,回顾创业历程,宣传师生光辉业绩,展示学校辉煌成就,彰显学校文化底蕴,增强师生爱校情怀,发挥校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学院拟补充完善“天麟校史馆”、制作纪念画册等。为了做好校史资料征集工作,经研究,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各历史阶段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2023年6月-2023年8月底。

  2.常年征集: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捐赠校史资料。

  二、征集范围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70年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三、征集内容

  1.历任校领导、知名教师、校友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题词及奖状、奖品、证书、奖章、聘书、任命书、委任状和有历史记忆的生活用品等。

  2.国家、省部级领导同志和社会知名人士来我校参观、视察调研、演讲时的照片、录音、视频等材料,以及为学校书写的题词、贺信、字画等。

  3.各历史阶段的校徽、校旗、校标、校报、校刊、书籍样本、手稿(手写教案、论文原稿等)、教材、试卷等。

  4.反映或记录学校昔日校园风貌、校址变迁、建筑物改建的照片或文字材料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如出版物、印刷品、纪念册、徽标、印章、票据等。

  5.反映昔日教师工作的教案、听课笔记、教学笔记、学习笔记、工作笔记、记分册、成绩单等。

  6.师生员工和校友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有关证件以及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的照片、录取通知、课本、毕业文凭、社员证、学生证、借书证、作业本、笔记本,以及校服、饭票等各种可资纪念的物品等。

  7.学校和个人在重大活动、项目、赛事中获得的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纪念品以及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等。

  8.学校各个不同时期与国内外机构、学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以及友好单位赠送我校具有保存和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9.学校早期购买或个人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学校曾经使用过的各类器具(例如油印机、刻蜡纸的铁笔与钢板,实训仪器设备)等。

  10. 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通讯录、各种活动的纪实照片、纪念册等。

  11. 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报道材料、证书等,包括照片、实物(包括校友赠予母校具有保存和展出价值的资料、实物)、音像、书刊等;知名校友的事迹介绍、生活或工作照、毕业照、通讯录等。

  12.校友出版的专著或作品、论文(集)等;校友创作的关于母校故事的文学作品或书画作品(创作的书画作品,要求在4尺整宣以内,原件寄到建校7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办公室,不要装裱)。

  13.对学校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相关资料,如捐资助学的照片、资料等。

  14. 其它展示学校建设历程和发展业绩的各类资料和实物。

  15.刊登有学院重大事件、活动的老报纸、老书信及回忆录等。

  16.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等。

  四、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档案所有权归学院。学院校史馆或图书馆负责捐赠资料及实物档案的交接登记、妥善保管、择时陈列。对捐赠具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学院颁发捐赠荣誉证书,以致谢忱。

  2.代管。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本人(或亲属)有委托学院保存意愿的,学校校史馆或图书馆可代为保管。

  3.复制。对极为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院复制后,学院有权展示相关材料,原件归还本人(或亲属)。

  4.其他方式。

  五、相关说明

  1.提供资料及实物档案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事由、以及与学院的关系等相关信息。

  2.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职称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凡捐赠、委托代管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档案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和委托代管的资料、实物档案。

  4.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学院校史馆或图书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院校史馆或图书馆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5.对于比较珍贵或者不方便邮寄的物件,学院可以根据提供的地址上门取件。

  六、联系方式

  (一)直接报送

  1.学院建校7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办公室(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行政楼一楼);联系电话:0599-8465526;联系人:洪福兴、邓建琼。

  2.学院党政办公室(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行政楼五楼);联系电话:0599-8461696;联系人:陈政、丁灵妍。

  (二)邮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建校7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办公室(收)(请注明“校史资料”字样)

  联系人:洪福兴15860973633;邓建琼13774645470。

  电  话:0599-8465526;     传  真:0599-8832153

  邮  箱:fjlzyxqb2023@163.com   邮 编:353011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校70周年暨

高职办学2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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