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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模拟物业公司管理考核办法
2017-03-09 00:00 学生处    (点击: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模拟物业公司管理考核办法

 为督促参与勤工助学的在校大学生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劳动意识,以及吃苦耐劳的优秀精神品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平衡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实现目标责任制,保障学院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勤工助学管理督查工作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宗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勤工助学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三、考核对象: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全体学生。

 四、考核机构及职能

 1.学生处设立勤工考评小组,由分管勤工工作副处长担任组长,分管勤工具体工作的老师担任组员;考评小组制定勤工岗位及物业公司的考评办法,对勤工工作进行考核评定。

 2.勤工助学部负责对学院各物业公司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对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

 3.学院各物业公司负责对学生参与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教育,对学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五、模拟物业公司的组建流程

 1.院学生处指导院学生会勤工助学部(简称“助学部”)面向全院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进行招聘(贫困生优先);

 2.应聘个人及团队,需提交申报有关材料(提交成立公司报告;公司章程;成立公司的申请书;申请人所在系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学业情况报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会出具的批准设立公司的可行性报告)至助学部;

 3.助学部报院学生处立项。

 4.获得立项后,学院学生处组织答辩确定中标方案和学生管理团队。

 5.学生处发布公司准予成立的公告并与中标学生及团队签定协议。核发公司营业执照(模拟)及公司法人代表聘任书(模拟)。

 6.公司正式开业。

 六、物业公司经理岗位设置

 针对不同校区的工作情况,设置经理岗位数量。岗位数量可根据工作需求由学生处指导学生会助学部进行增加或减少。

 1.江南校区设置4个物业经理岗位,包括江南校区第一分公司(实训一)、江南校区第二分公司(实训二)、江南校区第三分公司(实训三)、江南校区第四分公司(实训四)。

 2.天麟校区设置6个物业经理岗位,包括天麟校区第一分公司(图书馆)、天麟校区第二分公司(科教楼)、天麟校区第三分公司(实训楼)、天麟校区第四分公司(教学楼)、天麟校区第五分公司(综合楼)、天麟校区第六分公司(礼堂)。

 七、勤工助学人员考核办法:

(一)物业经理考核办法

 1.物业经理值班时间内必须在岗,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推脱,若发现值班时间离职,一次扣5分。

 2.物业经理每天对本物业公司片区进行卫生自查,并监督勤工助学人员做好岗位保洁工作,确保校园卫生整洁。如助学部检查发现物业片区内卫生未打扫,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保洁工作,均属于物业公司经理管理失职,一次扣10分。

 3.在物业经理所管辖的“物业片区”中,若节假日勤工助学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工作时,物业经理有责任进行本物业公司内部人员调动,若无足够人员调动,必须及时上报助学部,进行人员调配,如出现因岗位人员空缺,导致卫生问题,属于物业经理管理失职,一次扣10分。

 4.物业经理在寒暑假离校前,应及时将所管楼栋钥匙交接给保卫科,以免影响教师开展工作。

 5.由助学部负责人对物业经理进行考核。

 6.物业经理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助学部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好交接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人员考核办法

 1.室内勤工人员。

(1)日常室内卫生每天打扫两次,中午13:00前打扫完毕,晚上22:30前打扫完毕。如未按时打扫完毕,每次扣5分。

(2)室内卫生打扫内容包括:

 ①地板:每天中午打扫一遍,保证地板无纸屑、瓜皮、方便袋等杂物;晚上必须拖地一遍,保证地面无痰渍、水渍及其他污渍,如未打扫干净,扣3分。

 ②桌面:每天用湿抹布将课桌及讲台桌面擦拭干净,并将课桌椅及讲台桌面物品摆放整齐,如未打扫干净,扣3分。

 ③黑板:每天必须用湿布檫洗干净;清理黑板槽里的粉笔灰,并将黑板擦及粉笔摆放整齐,如未清理,扣3分。

 ④窗户:每天打扫结束后将窗户关好,拉上窗帘,如未整理,扣3分。

 ⑤抽屉、杂物篓:每天及时清理抽屉里的纸屑等垃圾,及时将教室杂物篓内垃圾清除并将杂物篓摆放好,如未清理,扣3分。

 ⑥工具:每天打扫结束后将清洁工具摆放好,如发现随意乱放,扣3分。

 ⑦走廊、楼梯:每天中午打扫一次,晚上拖地一次,保证地面没有垃圾,地面、墙壁、栏杆扶手处及其底部无污渍,如未打扫干净,视情况扣3-5分。

⑧门:门面上无明显污渍,门沿上无灰尘及蜘蛛网,如未打扫干净,视情况扣3-5分。

 ⑨管理好自己的工具,统一将其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存放点,禁止乱丢乱放,如发现工具随意摆放,扣5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3)室内周末卫生大扫除,每周日下午4点半打扫完毕。因故无法按时打扫的,需提前向助学部申请报备打扫时间,并在报备时间内完成。未按时打扫完毕,每次扣5分。

(4)大扫除具体工作如下:

 ①地板:打扫后并拖地。

 ②桌椅:桌面擦拭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③黑板:用板刷擦完后用湿抹布擦净。

 ④抽屉、杂物篓:抽屉垃圾及垃圾桶垃圾必须全面清除;垃圾桶底部堆积黑色污渍,必须用水冲洗干净。

 ⑤窗户:玻璃擦拭干净,需做到无明显灰尘与污渍,打扫结束后将窗户关好,拉上窗帘。

 ⑥天花板、墙壁、边角、风扇等:需清除污渍及蜘蛛网。

(周末大扫除评分标准,参照日常检查扣分标准执行)

 2.室外勤工人员

(1)每天对岗位进行三次打扫。第一次在上午7:30分前打扫干净;第二次在中午13:00前进行局部清理(清理明显垃圾即可);第三次在下午19:00前打扫完毕。如未按时打扫干净,扣5分。周末卫生保洁照常进行,如无故脱岗,扣10分。

(2)室外卫生打扫内容包括:

 ①保证主干道路面、台阶清洁,道路两侧不能够出现纸屑、瓜皮、塑料袋、烟头、落叶、沙土等任何杂物,如未打扫干净,扣5分;

 ②保证岗位范围内石桌石凳的干净整洁,清理表面杂物及污渍,如未打扫干净,扣5分;

 ③及时清理岗位范围内,绿篱、草坪里的生活垃圾,如未打扫干净,扣5分;

 ④保证岗位范围内垃圾桶周边的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桶周边垃圾,如未及时清理,扣3分。

 ⑤管理好自己的工具,统一将其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存放点,禁止乱丢乱放,如发现工具随意摆放,扣5分,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工具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3.勤工人员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其物业公司经理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做好交接工作。

(三)各物业勤工岗位检查时间:

 1.室内:

 检查时间:第一次 13:00        第二次 22:30

 (1)教室内课桌椅有明显灰尘,登记为未打扫干净;

 (2)教室未打扫,黑板未擦,未关灯,未关风扇,按照未打扫登记;

 2.室外:

 检查时间:第一次 7:30         第二次 13:00   

 第三次:19:00

(1)校园主干道上,如主路面已经清理,但道路两侧未打扫的,按照未打扫干净登记。

(2)在勤工人员已清理并由勤工人员检查后,路面又出现垃圾的情况,只进行提醒,不进行登记。但在提醒后未及时清理,在下一次检查时发现相同问题的,按照未打扫登记。

 3. 由助学部干事对勤工岗位卫生打扫情况进行检查。

(五)奖惩机制

 1.两个校区各物业公司根据勤工人员上月考核积分情况,评选出 “每月勤工之星”,低于30人的物业公司,推荐评选1人,高于30人的物业公司,推荐评选2人。 并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经公示后确定人选,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两个校区各物业公司以各岗位勤工人员每月考核积分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排名,两校区各排名前5的勤工人员评为“学期勤工之星”,并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经公示后确定人选,给予每人3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两校区学生会助学部每月对各物业公司经理工作进行考核,期末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将评比结果上报学生处,两校区各排名第一的物业经理,经公示后确定人选,评为“优秀物业经理”,给予每人500元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学生物业公司考评管理采用积分制,满分100分,扣分按照考核办法执行,按月统计。扣分1分,计为1元。如三次以上被主管老师点名批评卫生清洁不到位,并存在当月勤工助学金被扣金额超过100元以上的,属于严重失职,直接撤销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5.无故不参加勤工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有其他恶劣行为,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6.上学期成绩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者,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7.上学期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70%以后者,取消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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