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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集体”的通知
2009-06-10 00:00 学生处    (点击: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推荐2009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系: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2009年省级三好学生2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院全日制在校大专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推荐评选条件和标准

  “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称号。

  “省级三好生”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达到《体育合格标准》;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或者获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一名(团体竞赛项目推荐其中1人)。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

  三、申报评选时间和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班级、个人到学生处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后于6月15日前交到学生处。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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