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
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有关要求,决定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现将《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申报工作中所有纸质材料请寄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培养处,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联系人:王克杰,电话:010-66096906,电子信箱:peiyangchu@moe.edu.cn。
附件: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doc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有关要求,为保证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十二五”期间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为目标,旨在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加强教师养成教育,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是以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教师和学生为服务主体,兼顾在职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需要,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进行建设,以培养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开设的教师教育课程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为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未来教育家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实现优质教师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计划支持建设350门左右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由教师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将在2012—2013年分两批开展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原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评审遴选工作。2012—2014年,通过立项建设的方式,重点建设200门适应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的新课程。2014—2015年,通过遴选准入的方式,选拔100门能够反映区域特点并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新课程。
二、建设方式
1.转型升级。
依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原教师教育国家精品课程进行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开展2012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
2.立项建设。
教育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研究论证,确定教师教育新建课程项目,形成立项建设课程指南(详见附1)。新建课程项目按照《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各学段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所对应的“建议模块”,重点建设共通性课程(各学段教师教育均开设的模块课程)、紧缺性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2012年启动200门课程立项建设工作,2013年和2014年陆续开展课程验收与评估工作,并确定入选课程。
3.遴选准入。
采取遴选方式建设的教师教育课程,应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规定的课程设置,具有特定需求和创新性设计,反映区域特点和教师教育特色,突出实践导向。遴选准入工作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进行。
三、建设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课程应依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等标准,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一)团队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应由学术造诣深厚、长期从事教师教育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效显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担任。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教师教育骨干教师和教育技术人员,还应充分吸收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参加。团队成员具有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研究基础,教学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强。
(二)内容要求。
1.体现先进性。课程内容要体现时代要求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学科教学研究与信息技术研究的新成果。
2.强调创新性。课程在建设目标设定、内容选择与呈现方式、教学与评价方法设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代表教师教育课程发展的方向,对全国教师教育课程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突出实践性。课程要突出教师是反思性实践者的特点,关注教师教育实践中的问题解决,凸显针对性和适应性,为学习者提供了解实践、参与实践的广泛途径,帮助教师提升研究意识和实践能力。
4.保证发展性。课程建设要以发展的眼光,科学把握教师教育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需求,适合网上公开使用,为使用者提供持续、有效的教育教学支持。
(三)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系统反映本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教学设计、课程资源配置和应用,充分反映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现课程团队教学风采。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拓展资源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
所有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详见教育部官方网站高教司主页“本科教学工程”栏目)。
(四)知识产权要求。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
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课程基本资源全部上网免费共享,符合出版物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有条件共享。
四、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及技术保障支持等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部推动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和使用,将相关课程资源的使用纳入高等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供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项目选用。
五、立项建设课程的申报与评审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详见附1。教育部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一)申报途径。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教育部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限额见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限额表(附2)。
高等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组织教师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并择优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
(二)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工作采用网络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学校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在本校安装。课程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同时填写“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附3,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交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12年12月30日前完成省级评审遴选工作,通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中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进入申报界面,完成申报课程和申报材料的网上确认工作,并向教师工作司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附3,一式四份),以及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附4)。逾期推荐不予受理。
(三)评审立项。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标准,进行推荐课程的网上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单位与负责人。
(四)中期检查。
2013年起,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取消建设资格。
(五)项目验收。
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自愿申报,于2013、2014年分两次集中开展。教育部组织专家对课程负责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资源进行评估和验收。
验收通过的课程统一与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上共享使用,接受社会评价。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给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附:1.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
2.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限额表
3.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申报书
4.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汇总表
附1: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课程指南
一、幼儿园教师培养课程(53门)
序号 |
课程项目名称 |
建设门数 |
三年制
专科 |
五年制
专科 |
四年制
本科 |
1 |
儿童发展 |
1 |
1 |
1 |
2 |
幼儿认知与学习 |
1 |
3 |
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 |
1 |
4 |
教育发展史略 |
1 |
5 |
教育哲学 |
1 |
6 |
课程与教学理论 |
1 |
7 |
学前教育原理 |
1 |
1 |
1 |
8 |
幼儿游戏与指导 |
1 |
1 |
1 |
9 |
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 |
1 |
1 |
1 |
10 |
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 |
1 |
11 |
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 |
1 |
12 |
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 |
1 |
13 |
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 |
1 |
14 |
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 |
1 |
15 |
0-3岁婴儿的保育与教育 |
1 |
16 |
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 |
1 |
17 |
幼儿园教育评价 |
1 |
18 |
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 |
1 |
19 |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
1 |
20 |
幼儿园班级管理 |
1 |
1 |
1 |
21 |
家庭与社区教育 |
1 |
22 |
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
1 |
23 |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 |
1 |
1 |
1 |
24 |
教师职业道德 |
1 |
25 |
教育研究方法 |
1 |
1 |
1 |
26 |
师幼互动方法与实践 |
1 |
27 |
教师专业发展 |
1 |
1 |
1 |
28 |
教师语言技能 |
1 |
1 |
1 |
29 |
教师音乐技能 |
1 |
30 |
教师舞蹈技能 |
1 |
31 |
教师美术技能 |
1 |
32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1 |
1 |
1 |
33 |
教育见习与实习 |
1 |
二、小学教师培养课程(60门)
序号 |
课程项目名称 |
建设门数 |
三年制
专科 |
五年制
专科 |
四年制
本科 |
1 |
儿童发展 |
1 |
1 |
1 |
2 |
小学生认知与学习 |
1 |
3 |
教育哲学 |
1 |
4 |
小学课程设计与评价 |
1 |
1 |
1 |
5 |
有效教学 |
1 |
1 |
1 |
6 |
学校教育发展 |
1 |
7 |
班级管理 |
1 |
1 |
1 |
8 |
学校组织与管理 |
1 |
9 |
教育政策法规 |
1 |
10 |
小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11 |
11 |
小学学科教学设计 |
11 |
12 |
小学跨学科教育 |
1 |
13 |
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1 |
14 |
小学生心理辅导 |
1 |
1 |
1 |
15 |
小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1 |
16 |
教师职业道德 |
1 |
17 |
教育研究方法 |
1 |
1 |
1 |
18 |
教师专业发展 |
1 |
1 |
1 |
19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1 |
1 |
1 |
20 |
教师语言 |
1 |
1 |
1 |
21 |
书写技能 |
1 |
22 |
教育见习与实习 |
1 |
三、中学教师培养课程(57门)
序号 |
课程项目名称 |
建设门数 |
三年制
专科 |
四年制
本科 |
1 |
儿童发展 |
1 |
1 |
2 |
中学生认知与学习 |
1 |
1 |
3 |
教育哲学 |
1 |
1 |
4 |
课程设计与评价 |
1 |
1 |
5 |
有效教学 |
1 |
1 |
6 |
学校教育发展 |
1 |
7 |
班级管理 |
1 |
1 |
8 |
中学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 |
15 |
9 |
中学学科教学设计 |
15 |
10 |
中学综合实践活动 |
1 |
11 |
中学生心理辅导 |
1 |
12 |
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 |
1 |
13 |
教师职业道德 |
1 |
1 |
14 |
教师专业发展 |
1 |
1 |
15 |
教育研究方法 |
1 |
1 |
16 |
教师语言 |
1 |
1 |
17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1 |
1 |
18 |
教育见习与实习 |
1 |
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课程(30门)
序号 |
课程项目名称 |
建设门数
(四年制本科) |
1 |
职业教育学 |
2 |
2 |
职业教育心理学 |
2 |
3 |
现代教育技术 |
2 |
4 |
教育测量与评价 |
1 |
5 |
班主任与德育教育 |
1 |
6 |
学科教学法 |
12 |
7 |
就业指导 |
1 |
8 |
职业教育教学法 |
1 |
9 |
职业教育教学论 |
1 |
10 |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 |
1 |
11 |
职业教育管理 |
1 |
12 |
职业指导原理与实务 |
1 |
13 |
职业教育政策与法规 |
1 |
14 |
中外职业教育概论 |
1 |
15 |
职业学概论 |
1 |
16 |
职业生涯规划 |
1 |
附2: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建设推荐限额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
推荐限额 |
北京 |
30 |
天津 |
15 |
河北 |
20 |
山西 |
10 |
内蒙古 |
10 |
辽宁 |
15 |
吉林 |
20 |
黑龙江 |
15 |
上海 |
30 |
江苏 |
25 |
浙江 |
25 |
安徽 |
25 |
福建 |
20 |
江西 |
20 |
山东 |
30 |
河南 |
30 |
湖北 |
40 |
湖南 |
25 |
广东 |
30 |
广西 |
15 |
海南 |
5 |
重庆 |
20 |
四川 |
30 |
贵州 |
15 |
云南 |
15 |
西藏 |
5 |
陕西 |
30 |
甘肃 |
10 |
青海 |
5 |
宁夏 |
5 |
新疆 |
7 |
新疆兵团 |
3 |
总计 |
600 |
附3:
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立项建设申报书
推 荐 单 位
申 报 学 校
课 程 名 称
课 程 类 型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其他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课 程 负 责 人
填 报 日 期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
填 写 要 求
一、 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二、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 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不可作为申报内容填写。
四、 推荐单位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 课程团队的每个成员都须在“2.课程团队”表格中签字。
六、 “8.承诺与责任”需要课程负责人本人签字,课程建设学校盖章。
1. 课程负责人情况
基
本
情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最终学历 |
|
专业技术职务 |
|
学 位 |
|
行政职务 |
|
所在院系 |
|
通信地址(邮编) |
|
研究方向 |
|
教学情况 |
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学生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不超过五项):
|
学 术 研 究 |
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
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
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
2.课程团队
课 程 团 队 结 构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
职务 |
学科专业 |
在本课程中
承担的工作 |
签字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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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课程
团队
整体
素质
及青
年教
师培
养 |
课程团队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
措施与成效:
|
教学
改革
与研
究 |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
3.项目设计
项目基本描述(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与《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对应关系、进度安排、创新点、项目成果、团队合作方式、组织使用与后期维护方案)
|
4.课程内容
5.课程资源
6.学校政策支持
7.承诺与责任
1.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内容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
2.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申报所使用的课程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无侵权使用的情况;
3.学校和课程负责人保证课程资源及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网络上公开传播与使用;
4.申报课程入选后,学校和课程负责人同意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的建设维护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保证基本资源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免费共享,拓展资源在“爱课程”网上有条件共享。
课程负责人签字:
学校公章:
日期: |
8.项目经费预算
序号 |
经 费 开 支 科 目 |
经 费 预 算 金 额 (万元) |
1 |
课程建设费 |
教学方案设计 |
|
教学实践组织 |
|
全程教学录像 |
|
课例、案例征集 |
|
数字课程制作 |
|
2 |
数字课程维护升级费 |
|
3 |
调研差旅费、研讨会议费 |
|
4 |
专家咨询费、论证费、资料费 |
|
|
合 计 |
|
9.推荐单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