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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6-29 14:32     (点击: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林院人〔202011

 

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具备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非在编人员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不占职数。

二、评审条件

    (一)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林院〔2019〕20号)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任职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6月30日。

(三)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篇(部)、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不超过8篇(部)。未提交的论著,如填入申报表、评审表或简明表,经审核,如发现填报造假,一经查出,取消申报资格。

(四)教学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至少2门课的任教课程教案,作为评审组织评审参考材料。

、科研成果(代表作)送审相关规定

(一)所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科研成果(代表作)均按要求送审,全权委托本科高校、科研机构等有资质机构,严格根据学校评审要求进行评审。

(二)实行学校回避,申报人应主动向学校报告本人的最高学历或学位就读学校、访学进修学校以及其它有必要回避的学校或科研机构,隐匿不报者经查实后取消当年评聘资格。

(三)专家鉴定意见送达后,由院纪委工作人员监督拆封和鉴定结果的登记。

、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加强考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科研水平、管理水平和业绩

(二)认真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各系(部)成立考核推荐组,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考核推荐组要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评审资格条件、基本申报条件,并认真审核填写、录入的材料(含纸质和电子)是否规范、准确、真实。因材料不齐全或电脑录入错误,影响预审和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和各系(部)自行负责

(三)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系(部)考核推荐组对通过初审人员的简明表等材料进行系(部)资格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所在系(部)应在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系(部)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进行再审,对通过再审的申报人员进行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安排

(一)71日前,各系(部)成立考核推荐组,报送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组建非系部教育管理系列联合考核推荐组,报送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1日至710:申报人填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务资格审查表》,并根据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交相应材料至各考核推荐组

(三)711日前,各考核推荐组严格审查申报人员评审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人员的简明表等材料进行公示

718日前,各考核推荐组将通过初审人员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汇总电子版》和代表作电子档(中级1篇/部,高级2篇/部,提交与正式发表论文一致的WORD和PDF格式)送电子邮件至459071352@qq.com,逾期不予受理。代表作文件名请标明申报职称+姓名+代表作序号+论文名称,如:[教授**代表作1浅析****]

)院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系(部)考核推荐组推荐人员进行再审,对通过再审的申报人员进行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于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费交到学院计划财务处。

、其它事项

(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

(二)所有申报材料须经所在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盖章,并按附件的填写规范、装袋要求整理
  (三)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评审费在送交材料时同时缴纳
   (四)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封面样式等可从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教工群共享下载。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有关基础性材料的填报和核对工作

(五)凡是评审材料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涉及人员均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联系人:人事处 张建芳,电话:15959900390

监督电话:院监察室  0599-846724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628

 

附件【2020职称相关文件、表格、封面和装袋要求.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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