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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民项目
2019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2018/06/28     (点击: )


闽农综〔201897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2019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

生源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新选送一批青壮年农民和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专科学历教育的入学时间要求,2019年春季入学的生源组织工作应于今年8月完成。现就生源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推荐对象

(一)专业设置

2019级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招收2000人,开设9个专业,其中以村主干和合作社负责人为对象的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及园艺(蔬菜、茶叶、果树、花卉)、畜牧兽医、食品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加工技术、市场营销专业,由农业部门负责推荐学员;林业技术和园林技术专业由林业部门负责推荐学员;水产养殖专业(淡水养殖、海水养殖)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推荐学员。各设区市学员报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1.经济信息管理专业:推荐对象应为在职村两委主干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2.其余专业推荐对象为农业企业骨干、农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以及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高中同等学力的农民可推荐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学习。

二、培养方式和补助政策

(一)培养方式

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开展学制三年的非全日制涉农专业专科学历教育。课程设置与学员目前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主要以函授教学为主,同时与面授、网络教学和实地现场指导相结合,集中面授时间将选择农闲时间,每个学期约10天。学员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后将获得专科学历证书。

(二)补助政策

对参加专科学历教育的学员免学费、免杂费、免书本费、免农业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费。集中学习期间免住宿费,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

三、推荐程序

(一)各设区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应及时将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培养名额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二)各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各自专业农民学员的组织推荐工作,按自愿原则,择优筛选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并填报《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见附件2)和《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

被推荐农民应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各2张。《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填报。《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要粘贴相应学员的照片。

(三)各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应将包括《花名册》《报名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内的学员推荐材料按所报学校和专业分类整理后,分别报所属设区市农业局(农办)、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汇总,并留档一份。

(四)各设区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按学员所报学校和专业分类整理后,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810日前寄往学员所报名的学校,并将《花名册》留存一份。

(五)各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招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乡镇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7号)的要求,在20189月下旬组织所选送的学员开展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入学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收学校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新型职业农民推荐人选的整理与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件4)由各设区市主管单位汇总后于630日前分别报省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院校。

(二)各市、县(区)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要严格把关选送学员的身份,严禁选送在职干部、公职人员或城市居民;在填写学员《花名册》时,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负责审核资格条件,确保被推荐农民的资料准确无误;要切实收齐被推荐农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彩色照片,分专业建档予以妥善保存,并配合有关院校做好农民学员的核对、联系、补报工作。

(三)根据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今年所选送的学员需先自行网上报名和缴交报名费(报名费将由学校再退还),并到当地教育部门现场确认。相关事宜由各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负责指导。

五、省级主管部门及联系人

(一)省农业厅科教处

联系人:陈建达,联系电话:0591-87844134,传真:0591-87829248,电子邮箱:cjd@fjagri.gov.cn

(二)省林业厅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廖鹏辉,联系电话:0591-88608068

传真:0591-88608069,电子邮箱:kjtg2002@163.com

(三)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芳,联系电话:0591-87275878

传真:0591-87833768,电子邮箱:fjhytrs@163.com

 

附件:1.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名额分配表

2.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推荐学员花名册

3.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学员报名表

4.新型职业农民专科学历教育各地联络员名单

5.各承担培养任务学校的联系人和通讯地址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8525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525日印发

附件【新型职业农民招生通知.kjc.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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