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访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交通工程系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0-09

闽林院〔2018〕16号

 

关于印发《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8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校纪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合力教育的功能,切实做好学业困难的学生早期帮扶、教育工作,使学生更顺利地完成学业,更健康地成长,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学院相关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学生。学院主要是通过在学习进度推进的不同阶段,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对缺课达到一定数目及在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一定数目的学生采取提醒、教育等预先警示方式予以指出并责令改正。

第二条 学生学业预警是指通过学院、家长、学生之间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思想、行为等方面即将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告知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警示、告知学生学习状态,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三条 学业预警情形如下(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即可进行预警)

课堂纪律预警

课程考核预警

1.学期累计旷课10学时。

2.迟到与早退累计20次。

1.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含实训实习课程)。

2.学期课程经补考仍不及格。

第四条 学业预警实施

1.辅导员可登陆教务处管理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学生实时考勤情况记录,教务处每周周一将课堂纪律预警的学生名单发于学生处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前将因课程考核不合格进入预警的学生名单发于各系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教务处在学期补考后一周内将因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进入预警的学生名单发于各系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领导。

2.对在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谈话,提示他们面临的学习危机,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并填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记录表》(见附件),记录表需及时整理,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谈话人签名。

3.对在预警范围内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及时将情况以通信(电话、微信、QQ)及电话录音等手段告知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并将与学生家长联系的相关材料留底保存

4.已受到学业预警的同学再次违反校纪校规的,系部学工组要严格按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国家和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学生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各系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

第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记录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姓  名

 

学  号

 

系  部

 

年  级

 

班  级

 

专  业

 

学业预警

具体情况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联系家长记录及家长表态:

 

 

 

联系方式:          联系时间:            联系人签名:

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学生签名:


 

 

 

 

 

 

 

 

 

 

 

 

 

 

 

 

 

 

 

 

 

 

 

 

 

抄送:院领导。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印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交通工程系 版权所有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邮编:353000 联系电话:0599846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