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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五四”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6-04-28      更新时间:2016-04-28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自觉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真经精神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和积极向上的“五四”精神,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青春、智慧与力量,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宣传和表彰一批在我院深入改革发展、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工作中做出贡献和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1、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青年志愿者小组。

2、先进个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组织建设好。认真做好各团总支所属的团支部的组织工作,做好学生团干的培养,全部完成数字团建工作。

2、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好。建立思想教育阵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思想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四进四信”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积极组织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院团委、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文艺、体育、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工作。

4、学生社团建设好。团总支重视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认真管理各系级学生社团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

5、社会实践活动与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好。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率,进一步改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各系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基地,经常为所在地街道或社区提供志愿服务。

6、占领网络新阵地,构建教育新平台。各系充分利用网络本身的优势,发挥新兴网络媒体的育人功能,广泛宣传正确的观念,打造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人成才。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要有官方微博、微信,做好活动微博、微信报道等。各系团总支成立工作QQ群,学生舆情小组、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等,高效利用网络平台做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表率作用好。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团结协作;

2、团组织精神状态好。2015年5月以来受行政处分不超过2人;

3、团组织队伍建设好。团员发展正常化,组织生活良好;

4、团员的思政教育好。团员团籍注册率达100%,全体团员按时足额缴纳团费;

5、支部团活动开展好。经常性地开展文艺、体育等活动,上学期班级团支部考核总评比列各校区前30%;

6、团员组织纪律性好。团员意识强,认真完成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班级扣分人均从少到多排名列各校区前30%。

(三)先进青年志愿者小组

1、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2、开展的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预案,出勤率达98%以上,无安全事故;

3、注重青年志愿者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社会影响好,成绩显著;

4、注重志愿服务精神的培养和志愿服务精神的教育;

5、青年志愿者活动评比成绩列各系前五分之一名次。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现任共青团干部,并且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爱共青团工作,善于钻研共青团工作理论和青年学生工作的规律,解决实际问题;

4、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业绩突出,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

5、学习目的性明确,上学期学习成绩列班级前二分之一名次,无补考科目;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7、遵守校纪校规,上学期未受行政处分,院级加分列班级前三分之一名次,院、系级扣分均不超过8分。

(五)优秀共青团员

1、对象:共青团员并且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践行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诚实守信、崇义友善、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是非分明,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上学期学习成绩列班级前二分之一名次,无补考科目;

5、遵守校纪校规,上学期未受行政处分,院级加分列班级前二分之一名次,院、系级扣分均不超过8分。

(六)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

1、积极、主动地参加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2、工作突出,能较好地体现志愿者精神;

3、在活动中起骨干作用;

4、遵守校纪校规,上学期未受行政处分,院、系级扣分均不超过8分。

三、评选方法

1、“五四红旗团总支”考核和评选产生。各团总支按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团总支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组织考评得分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产生。由各团支部根据推荐条件自行申报,辅导员审核,团总支审查,报院团委审批;

3、“先进青年志愿者小组”评选产生。由各志愿者小组自行申报,由各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推荐,报院团委审批;

4、“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产生。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的团组织在核定数内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院团委审批(除上学期班级团支部考核总评比位列各校区团支部考核后10%的团支部不予推荐外,其余每个团支部1名,系团总支4名、各校区团委会7名);

5、“优秀共青团员” 评选产生。根据评选条件,由每个团支部推荐。上学期班级团支部考核总评比列各校区前25%的团支部按团员数5%推荐,团支部考核总评比列各校区后25%的团支部按团员数1%推荐,其他团支部按3%推荐(四舍五入,不足1名按1名计),各系学生分会8名,中职部、本科部学生分会各5名,各校区团委会6名,学生会13名,学生易班工作站5名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院团委审批;

6、“青年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 评选产生。根据评选条件,由所在的先进青年志愿者小组按成员数4%(四舍五入,不足1名按1名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2名民主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报院团委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确保质量。

2、各级团组织及相关部门要以这次评选、推荐和表彰为契机,加强对自身工作的检查,提高对自身的要求,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勤奋学习和工作,奋发有为。

3、各级团组织及相关部门务必于5月6日之前将《共青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五四”表彰申报表》报院团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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