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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建设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友益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2017-04-19      更新时间:2017-04-19

 

 

经管系

 

闽林院团〔20171

经济管理系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

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根据《经济管理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为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推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

系部在校学生满18周岁且不超过28周岁的团员都是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对象。

二、推优条件

1.对党的认识清楚,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关键时刻能够立场坚定,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向系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3.平时能积极配合辅导员和系部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学院和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4.上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列班级前1/2(含)名次,学习成绩无补考科目(含选修课、素质拓展课);(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不受此限制)

5.新生第一学期无旷课现象,且院系扣分之和不得超过2分;老生(含新生第二学期)上学期至推优时旷课不得超过4节,院系扣分之和不得超过4;

6.同等条件下,在院、系两委会和班级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者(干事除外)优先考虑;获得级以上表彰优先考虑;

7.所在宿舍在学生宿舍评比中达到合格(含合格)以上;所在宿舍在突击检查或期末总评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舍员不予推荐。

8.属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青年志愿者活动;自觉增强网络文明素养,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志愿行动。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和班级团支部活动的团员不予推荐。

9.属系青年先锋队队员,积极参加先锋队活动,弘扬正能量。不参加队内活动,不予推荐。

10.对于学生团员主要从政治思想、学习成绩、遵守校规校纪、团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表现等方面来考察。

三、名额分配

根据《经济管理系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实施细则(试行)》和学生党员发展规划的要求,推优比例为:

1.各班推优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不到1人按1人计算。

2.院学生会直属团支部和系团总支学生分会推荐人数按团支部成员年级确定,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四、推优程序

1.由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员到会率90%以上),由申请“推优”对象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根据“推优”条件,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经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推荐“推优”候选对象;拟推荐的对象得票应超过应到会团员二分之一以上

2.各团支部召开团支委会议,根据票数及推优候选对象综合表现,研究确定拟“推优”对象;召开会议时,应邀请本班级的青年先锋队队长以上干部列席;

3.拟“推优”对象需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经各团支部审核、审查后,报送至系团总支,由系团总支召开团总支委员会讨论,审议;

4.系团总支将通过审查的拟“推优”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需满五个工作日;

5.系团总支将通过审查的拟“推优”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推优”对象,上报系相应的各学生党支部

四、其他事项

1.在组织政审时应按规定严格把关,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负责,对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推优资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外分。团支部会议讨论的情况均应提交会议材料,与拟推优对象有关材料一并上报系团总支

2.各团支部请于4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系团总支审核,逾期不予办理。(含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经济管理系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经济管理系团总支

2017331

 

 

 

附件:1.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2.经济管理系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附表1

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专业班级

入团时间

申请入党时间

何时加入志愿者协会

任何职务

上学期表现、综合成绩情况

综合成绩情况

班级

人数

补考情况

违纪扣分情况

特长加分情况

成绩

名次

院级

系级

院级

系级

奖励或处分情况

团支部

团员大会情况

大会时间

应到会团员数

实到会团员数

表决通过团员数

团支部书记签名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团总支意见

 

 

 

 

签名:  盖(公)章    月   日

学生党支部意见

 

 

 

 

       签名: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201X-201X学年第X学期经济管理系优秀团员

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审核汇总表

序号

班级

姓名

20XX-20XX第X学期

补考

处分情况

系青年先锋队队员

是否青年志愿者

备注

综合成绩

排名名次

院扣分

系扣分

旷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汇总:高职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高职二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高职三年级总人数   ,推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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