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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4-11-25      更新时间:2014-11-25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五年制高职必须是四、五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公布政策。各系、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召开班会,在学生中广泛宣传,

公布评选条件、名额和程序,让所有学生了解本学年的有关资助工作。

2、提出申请。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民主评议。各班级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及国家助学金受助档次,报各系。班级评审小组根据本班参评同学递交的材料进行排序,包括家庭贫困状况排序及综合表现情况排序两项,组织全班同学进行投票,投票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50%方为有效。班级民主评议时应考虑:该同学的家庭经济情况;该同学历年受资助情况;日常学习态度、生活态度;对班级和学院工作的支持和贡献情况;在班级和学院重大活动(如班会、运动会)中的表现。有违纪处分仍未解除的或有恶意拖欠学费不能参加本次评定。其中

(1)毕业班

承诺参加公益服务励志活动者优先

(2)非毕业班

承诺参加勤工助学励志活动者优先

4、各系评审和公示。系评审小组在初选名单的基础上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全院公示3天,将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及《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学生处。

5、学院审核上报。学生处对各系推荐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审批。

四、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名额

一、二年级

三年级

经管系

210

113

人文系

29

24

资环系

37

25

园林系

57

31

建工系

193

95

交通系

181

79

自动化系

98

53

本科班

12

五、有关要求

1、在评定国家助学金时,各系、各班级辅导员要认真摸查、深入了解本系、本班级贫困生的情况。对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核。对表格填写不规范、缺漏或材料不齐全的,要通知学生及时更正或补办。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要认真核对,避免上报材料出现差错。

2、请各系于10月16日前将材料上报学生处。

六、上报材料

1、本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评审结果、受助学生人数等情况(一式一份,纸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一份);

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一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库(电子版)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8日

附件: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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