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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生专题研讨辅导、演练活动的管理办法

作者:jgx     文章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点击次数:2007-03-09      更新时间:2007-03-09

作者:学生处

各系学工组、团总支、班级:

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学生专题研讨会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调动辅导员、辅导团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研讨会辅导、演练活动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要求

1、本学期辅导员暂不参加学院学生管理值班工作(每两周一次),改为组织辅导学生专题研讨会活动(每周六一次,预评估前不少于5次,每次2.5小时)。各班级学生专题研讨会在各系学工组的指导下,以辅导员为主,自行组建辅导团,组织学生开展学生专题研讨会活动。辅导员每次组织辅导学生专题研讨会活动后,应及时向各系学工组提交书面总结(包括到场的辅导团人员、学生名单及辅导内容、效果等),各系学工组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书面报学工办。

2、各系内组织班选手开展学生专题研讨会在学院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学工组组长为主,由各系学工组根据主题自行组建各类辅导团,每次组织辅导学生专题研讨会活动后,应及时向各系学工办提交书面总结(包括到场的辅导团人员、学生名单及辅导内容、效果等),学工办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书面报学工委。

3、学院组织系选手开展模拟学生专题研讨会观摩比赛,以院团委为主,由院团委根据主题自行组建各类辅导团和模拟专家评估组。共分成四场举行,每场参加专题研讨会人员由学院确定系选手12人,模拟专家评估组抽定12人,每3人一组,共8组。其中:主发言1人(1012分钟),补充发言2人(23分钟),总发言时间15分钟以内。

二、奖励办法

(一)学生

1、参加班级研讨会辅导、演练的学生,每人次加特长分2分(最高不超过30分),被推荐到系参加专题研讨会的班选手,可获得特长分40分,并给予系级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奖励标准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活动奖励规定》);

2、参加系研讨会辅导、演练的学生,每人次加特长分3分(累计最高不超过9分),被推荐到学院参加研讨的系选手,可获得特长分10分,并给予院级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奖励标准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活动奖励规定》);

3、系选手参加院团委组织开展的模拟学生专题研讨会观摩比赛,经模拟评估专家组评议,每组评选出12345678名,每组奖金240元、210元、180元、150元、120元、90元、60元、30元,特长分累计为69分、67分、66分、65分、64分、63分、62分、60分。并给予院级综合性级别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奖励标准见《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项活动奖励规定》);

4、代表学院参加评估专家组学生专题研讨会的,获得特长分70分,并给予高于院级综合性级别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二)教师(辅导员、辅导团成员)

1、辅导员组织学生专题研讨会辅导、演练的情况,参照学院学生管理值班工作(每两周一次),纳入《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2、辅导员、辅导团人员组织学生专题研讨会辅导、演练的工作量,参照《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闽林院【200468)规定执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组织各类比赛及裁判工作量计算:Μ4=实际时间(小时)×0.2(标准学时),计入当年教师年度工作量】。

2、辅导员、辅导团人员组织学生专题研讨会辅导、演练评优计分办法:

1)组织和参加班级学生专题研讨会辅导、演练,每次加5分(每缺席一名学生扣0.5);

2)被推荐到系参加专题研讨会的班选手,每生加1分;

3)每组织和参加系学生专题研讨会辅导、演练一次加6分;

4)被推荐到学院参加专题研讨会的系选手,每生加3分;

5)系选手参加院团委组织开展的模拟学生专题研讨会观摩比赛,经模拟评估专家组评议,每组评选出12345678名,分别按每生加24分、20分、18分、15分、12分、9分、6分、3分。

6)代表学院参加评估专家组学生专题研讨会的,分别按每生加32分、28分、24分、20分、16分、12分、8分、4分。

7)累计以上各项积分,积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

列前三分之一名次的辅导员,作为本学期“优秀辅导员”评选候选人。

列前三分之一名次的辅导团人员,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00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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