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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4-11-25      更新时间:2014-11-25

教育教学质量是办学之根本,为人师表与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强化过程管理,维护良好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教师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各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强化教师立德树人责任。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师德师风考评办法,各系党总支每学年组织1次师德师风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形成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的良好师风。

责任主体:党委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系党总支、教师

二、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各系要进一步加强教研室、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每年应组织开展1次专业调研或毕业生持续跟踪调查,分析预测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并以2年为一个周期,组织行业企业专家、专业带头人和专兼职教师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或修订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各教研室每学期应组织开展2-3次的教学公开课(教研室教师10人以下2次,10人以上3次)、3次教学改革或课程改革专题会议等,以进一步提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教务处负责专业调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责任主体:教务处、各系、教研室、教师

三、健全教师传帮带制度。学院人事处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各系聘请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传帮带,每学年举行一次拜师会,组织帮带双方签订责任书,并由学院统一发文,明确帮带职责、考核办法等,对新入职教师(含从企事业单位中新招聘的教师)在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学常规、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为期一学年的指导与帮助。指导期满之前,由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参与对接受指导与帮助的新入职教师通过听课、学生评教、召开学生座谈会、查看教师授课计划、教学笔记或课程教学课件等对指导效果进行考核。各系按指导效果每学期给予指导教师12-15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对未能通过考核的新入职教师暂缓转正定级,由原指导教师继续指导半年,期满后再申请进行考核和转正定级。

责任主体:人事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系、相关教师

四、持续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各系要及时跟踪社会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院的办学条件,构建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教学资源共享性强的专业群,以校企深度合作为基本途径,全面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社会服务能力。在3-5年时间内,每个系部建成1-2个社会声誉较高、办学规模较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在全省专业评价中进入前五名的专业(群)。

责任主体:教务处、各系、教研室、教师

五、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专业要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在校企深度合作中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师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和教材,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探索总结适合本专业或本课程的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养成;要改革考试考核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核和能力评价;要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扩大受益面。

责任主体:教务处、各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教师

六、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注重加强教学安排、调课与停课、教师考勤和登记、课堂教学与考试等各个环节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对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学院将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各系、教研室要按照经过审批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每学期的课程,按学院有关文件要求合理下达教师工作任务,并提前2个月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到达教学或实训场所,认真检查现场环境、设备仪器、工作材料等教学条件,做好授课准备,确保上课铃声响时能准时开始上课。

各系要加强调课、停课管理。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停课,因学术活动、公务等原因确需调课、停课,必须提前1天办理调课、停课手续;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调课、停课,应于事前报系主任批准同意,方可实施调课、停课,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调课、停课手续。各类调课、停课手续均应报教务处和现代教育中心备案,任课教师应负责及时通知到上课的学生和落实好补课事宜。原则上每门课在同一个班的连续调课、停课不得超过2次(每次计2学时),超过2次以上的须由其他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代课。

教师考勤和登记管理。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实行教室日记记录与指纹考勤相结合的办法,教师考勤时间具体为:第1-2节次、第3-4节次、第5-6节次、第9-10节次为课前考勤,第7-8节次为课后考勤。对于教室日记记录与指纹考勤不一致,且任课教师在事后一周时间内未能提交经系主任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系不应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教师不得提前登记《教学日志》,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严禁没有授课擅自登记《教学日志》,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理。教师校内指导实习,上午、下午参加考勤分别不少于一次(含一次),校外指导实习的考勤或考核由各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报教务处备案。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教师在首次授课时除了向学生介绍课程教学要求、成绩考核与评定办法外,还应明确提出学生必须参加的教学环节。学生不得无故缺课,任课教师负责所授课程的学生考勤工作,并将学生缺勤情况按规定渠道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教务处负责按周次统计学生考勤情况并送各系教务科和学工组,由各系学工组每周二下午或每周五第7-8节次时间对缺勤4学时及以上的学生进行集中学习和辅导教育,同时对缺勤较多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学生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的1/3者,取消其课程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由教务处协同各系教务科通知其到下一级同专业中旁听重修。

考试环节管理。对于需要变更考试形式(如技能考试、上机考试、以证代考等)的课程,任课教师须在考前一个月向课程所在系申请,由系主任批准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后方能实施。采用试卷考试的课程,组卷教师应确保试题质量,杜绝出现卷面错误,并在考前20天将试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文印中心印制。对于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须由课程教学团队统一命制试卷,不得各自命制试卷。同一门课程考试试题3年内的重复度应小于25%,否则按重复度大小分别按Ⅱ级(重复度大于50%)或Ⅲ级教学事故处理。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考试原题,并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地完成试卷批改与成绩录入,严禁跨学期录入学生成绩。

责任主体:教务处、各系、各系学工组、教研室、教师

七、强化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制度。学院实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制度。学院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表格设计,督导与听课评课组成员由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职、兼职人员组成,在督导过程中每周对不少于4位教师随机进行听课评课。各系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组由系党政领导、教务科科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组成,在督导过程中每周随机对1-2位教师进行听课评课。系部主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系部教务科科长、教学秘书等在一个学年度内对本系所有任课教师的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教研室主任原则上在一个学期内对本教研室教师的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教研室主任若因授课时间冲突,确实无法完成对本教研室教师的听课评课任务,应在教研活动中有所侧重地加强检查指导。院、系两级的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组负责对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将当天的督导情况上报现代教育中心汇总上报。院、系两级教学督导与听课评课组当天应将督导和听课评课材料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计、存档,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每周将统计材料反馈各系和送交学院领导。

责任主体: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处、系部、教研室

八、严格执行学生学籍预警和学籍管理规定。

教务处根据学生缺勤情况(每学期缺勤达到20学时)和学习成绩情况(每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到2门)确定学业警示对象,并负责通知到各系学工组。由各系学工组组织辅导员及时对相关学生进行学业警示、做好记录(详见记录表)并通知学生家长。对于达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所规定条件的学生,学院将执行留级或退学制度,各系学工组要负责做好留级或退学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责任主体:系部、教务处、学生处、系学工组

学生学业警示谈话记录表

姓 名

学 号

系 别

班 级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制

说明

1、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育过程管理,凡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应接受学业警示谈话。

2、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在一学期内必须主动向辅导员汇报学习情况或由辅导员主动约其谈话(可分散或按班级集中进行)不少于4次,填写谈话记录,并由接受谈话学生签字,分别交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签字。

3、每学期结束前,将记录表交存各系教务科。

学 期

201 —201 学年第 学期

时 间

年 月 日

地 点

接受谈话学生签名

谈话要点:

辅导员签名:

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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