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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jgx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017-01-06      更新时间:2017-01-06

闽林院〔2016〕222号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印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9日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教学督导的目的和性质

第一条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在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监督和反馈系统,促进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条 教学督导是在院长领导下、教学分管副院长直接管理下,对全院各教学部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及指导的工作组织。

第三条 教学督导对教师教学工作评定的结果,是教师教学业务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课时酬金分配、评选优秀教师、评定教学奖项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教学督导人员的组成

第四条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室,负责学院教学督导和对教学督导员的考核等日常事务。教学督导员由三部分组成:㈠学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离退休教师为学院专职督导员;㈡学院挑选具备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或教研室主任担任专职督导员;㈢学院相关教学部门的行政坐班人员组成兼职教学督导员。

第五条 教学督导室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制订出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教学督导人员安排。

第四章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第六条 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范围是全院各专业的日常教学、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教学督导应对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督促,了解并掌握各专业教师教学、教研、教改等工作的基本状况。

第七条 通过教学督导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帮助和指导,以利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也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

第八条 通过教学督导对学院各专业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意见建议进行及时疏通和反馈,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形成。

第五章 教学督导工作内容

第九条 教学督导人员自觉做好日常教学巡查督导工作,督导前应到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自行下载当日的周/日/节课表,根据课表和教师停调课申请检查教师到课和上课情况,填写教学巡查督导记录表(详见附件1)。教学巡查督导内容有:教师的上课情况,学生的课堂纪律和到课率,教师上课是否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等现象。要特别强调“查两头”,即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按时下课不早退,及时汇总巡查情况,解决存在问题,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条 以随机听课为主要形式,开展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工作,了解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组织考核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检查课程计划实施情况、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否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是否体现现代教育方法的运用,是否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当日填写听课检查记录表与教学督导记录表(详见附件2)。

第十一条教学督导员应及时监督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督导检查中发现各系在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及时向学院领导或教学督导室反馈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了解各专业教风及学风建设情况,了解教师教学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学院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并对教学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参与教务处组织的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参与对专业的教学工作、教研教改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检查,参与对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教学效果、教学质量的检查。

第六章 教学督导员的考核

第十教学督导员的考核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学督导室)负责。教学督导员进行的各项工作都应做详细记录,教学督导员应将当日教学巡查督导和听课所有文字记录及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交到教学督导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天麟校区督导员将材料交给综合楼4楼教务处林燕燕代收。督导室定期将资料装订成册,建档保存,以备查阅。教学督导人员如遇出差无法督导,可自行与其他督导人员对调并报督导室备案。

第十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考核

(一)学院聘请教学的离退休教师的津贴和工作量按照闽林院〔2016〕21号文件执行。

(二)专任教师担任专职督导员每学期必须完成20次及以上的巡课和5次及以上的评课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教学督导员的考核才能合格。工作量按照每完成一次听课评课工作计1个课时;每完成一次教学巡查督导工作计1个课时计算,可用于基本工作量不满人员补充工作量。

(三)教学督导是兼职督导人员的教学管理工作职责,属于行政坐班工作的一部分,不计课时。每位兼职督导人员每学期必须完成6次巡课和2次评课任务。

附件: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记录表

2.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表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记录表

督导人员

督导时间

日;周

督导地点

督导情况记录

教师上课情况记录:

学生上课情况记录:

督导建议:

备注:

注:本表格应附督导当日的周/日/节课表和教师停调课情况说明。

督导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评课记录表

时间

~ 学年第 学期第 周星期 ( 年 月 日)

节次

听课班级

听课教室

课程

名称

任课教师

沟通交流情况和建议记录

被听课教师签名:

督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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