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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迎新和开学期间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的通知
2017-09-06 16:30     (点击: )

闽林院纪〔2017〕16 号

关于迎新和开学期间严禁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行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部馆科中心、工会、团委:

新学期开学伊始,又值新生入学、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从教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在迎新和开学期间,再次对全院教职工重申如下规定:

一、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土特产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各种宴请和任何形式的其他消费安排。

三、若已收受各类礼品礼金者,请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校内礼品礼金上交工作的通知》(闽林院〔2014〕85号)要求,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星期之内,由本人向院纪检监察室报告,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按规定上交礼品礼金。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完成本部门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抓早抓小;要及时将以上纪律要求传达给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对学生及其家长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做到全知晓、全覆盖。各党总支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力措施,以身作则,确保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全体党员、教师和干部员工要认真履职,严于律己,对新生及其家长提供贴心周到服务,确保迎新工作的顺利完成。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上述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举报受理,对发生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和宣传教育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和责任追究,并对典型事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监督电话:0599-8467241

监督信箱:院江南校区实训2#楼二楼监察室门口

院天麟校区综合楼三楼接待访谈室门口

监督举报邮箱:fjlzyjcs@126.com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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