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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教育系统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八不准”
2013-02-28 11:23     (点击: )

教育系统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八不准

发布时间:2010-12-18 10:56:08

昨天,教育部表示,教育系统要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岁末年初,教育部下发通知,提出上述领域内的“八不准”,其中有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拜年活动。

八不准是:

一、不准用公款搞相互送礼、相互宴请、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也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邀请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不准到高级宾馆举办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庆典和拜年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三、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项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削减不必要的开支;

四、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五、不准违反规定收受和赠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上、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六、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七、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八、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也不得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对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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