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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02-28 11:13     (点击: )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党办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94 更新时间:2017/2/24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1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立即部署。11月10日下午,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部署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徐志荣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学院《关于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抓好整改的过程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明确责任要求,扎实推进整改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主要问题,院党委制订了学院《落实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研究整改任务,理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解,制定了64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定期督查,挂账销号,一抓到底。院党委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通过强化压力传导,确保巡视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院党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学院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4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整改推进会,全面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学院纪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严肃整改纪律,监督保障整改到位。

(四)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机制

院党委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和制订29项内部管理制度,使整改成为推动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学院加快发展的过程,真正让师生员工看得见、感受得到整改的变化与成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程序不严密的问题

(1)关于带病提拔干部问题。一是及时纠错。2010年3月20日,学院下发的管理岗位职务聘任通知中,已经取消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正科级)岗位,林某未被学院聘任和提拔。但在办理工资关系和缓刑矫正期满后重新核定工资时,由于院人事处工作失误,没有将上报的首聘报告中林某的岗位相应撤销,并按上级确认的“首聘认定报告”批复对其退休工资降两级发放,从而造成不合规晋级问题和林某退休工资的错误计算事实。巡视期间,院党委已研究并报省人社厅批准,纠正了林某工资错误晋级,从2016年7月起,其退休费已按八级职员降两级至十级职员的标准领取;已收回林某从2013年12月10日至2016年6月不应领取的的退休费7350元。二是追责问责。学院领导班子向教育厅党组作书面检查;因工作严重失误使林某工资不合规晋级的错误,对院人事处处长廖世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院人事处处长岗位,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制度。制订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细化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工作步骤和要求。二是追责问责。因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对党委办公室主任洪某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并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动议环节只能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不得提出具体人选;明确民主推荐的程序:召开推荐会,组织会议推荐;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人数一般不少于参加会议推荐人数的二分之一,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得票权重均为50%;院党委对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确定考察对象。明确干部考察要求和程序: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集体向院党委汇报考察情况。

(3)关于不规范任职问题较明显问题。一是规范干部任职。制订并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干部任职试用期一年期间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实行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同一职级上任满十年的一般应当进行轮岗交流;除业务性较强的科级岗位外,其余岗位的科级干部任满两届(六年)后有计划安排轮岗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 二是及时纠错。取消院长助理岗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任不再兼任学生处处长职务。

(4)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随意性问题。一是追责问责。就黄某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低仍提任为副科级职务的问题,经自查,学院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时没有明确民主推荐的得票底线;就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一年后即可参加副科级岗位选聘的政策在选聘方案中没有详细说明;在党委会研究干部任用会议上记录不认真不完整,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规矩意识差,要求不严格的随意性现象。对党委办公室主任洪某予以通报批评,学院领导班子向教育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举一反三,规范干部推荐工作。制订并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干部推荐的底线要求。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赞同票数:推荐对象为1人的得票数低于60%、推荐对象为2人的得票数低于50%、推荐对象为3人以上的得票数低于30%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得票权重均为50%;扩大民主推荐情况的公开范围,向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及本人通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会议必须专人记录,研究干部工作会议时,必须详细记录与会议相关的推荐情况、考察情况、发言情况和讨论研究结论等。讨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会后参会党委委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关于在编人员和领导职数空缺量大,内聘人员数量多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系部教学单位干部队伍的建设,配齐、配足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副书记(或副主任)、教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等系部班子成员。加快后备干部的培养,建立各层次梯队后备干部队伍,在2017年3月20日前出台《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按现有干部职数1∶1左右的比例确定各层次后备干部的数量。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加快干部选拔任用步伐,对副科级干部早培养,对正科级干部早重用,对副处级干部严要求,力争到2020年学院核定的领导干部职数空缺率控制在10%以内。二是加强内聘人员管理。原则上停止内聘人员的招聘,只减不增。对现有内聘人员要通过应聘考试、自然减员等形式,逐步削减,力争到2020年,学院内聘人员与在职人员的比例,从目前的22.8%下降到15%以内。三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出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试行)》,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力争到2020年吸引各类教学、管理人才100人,在编人员达350人。

3、关于干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行为。2016年12月1日,党委办公室与监察室共同会审,补齐了2015年以来选拔任用11位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各项审核意见和签章;按照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全程实录、存档备查的原则开展记实,做到情况记载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二是开展干部档案再清查。成立档案整理工作小组,2016年12月5日已补齐9人12份《年度考核表》;在2017年3月30日前再一次进行干部档案核查,及时补缺补漏和归档,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建立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在干部选聘任命一周后,及时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民主推荐、测评情况汇总表、考察材料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所有材料及时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登记,以便接受检查。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档案管理人员专题业务学习培训,每年选派2人参加南平市档案局组织的专业培训。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一是进行核实,认真整改。12月1日完成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再核查,填报不实的领导干部在12月15日前已重新填报,并将情况如实向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作出说明。举一反三,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对党忠诚老实,树立规矩意识,准确、完整,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防止出现漏报、瞒报、少报现象。2017年1月初,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加大抽查核实的比例,确保2016年度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零差错。二是认真清查,严肃纪律。人事处认真清查了从2012年以来学院精神文明奖金发放情况,12月5日,重复领取的领导干部已退还学院发放的2012年精神文明奖金6779元,并将情况如实向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作出说明。

(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违规发包工程项目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安装工程项目和在30万元(含)以上的装修、修缮、拆除工程以及服务类项目须委托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二是追责问责。学院领导班子向教育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会议记录人院长办公室副主任陈某予以诫勉,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建章立制,规范会议记录。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纪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学院统一制作有固定页码的会议记录本;确因会议记录有误需要补充内容的,须会议主持人在补充内容位置签字。将会议记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项目。

2、关于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一是查明事由。2013年8月,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因学院建校60周年向学院捐赠一辆大众-帕萨特(排量1.8T)车辆,挂闽A-WP126牌照,登记在福建省林场开发公司,但至2014年12月前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捐赠和产权过户手续,直至学院隶属关系划转时,才于2014年12月,通过福州海峡汽车交易市场以二手车交易的形式,办理该车产权变更与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由原闽A-WP126变更为闽HX3501,转为学院固定资产。二是追责问责。针对该车借用事实和处置方式不当问题,学院领导班子向教育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说明情况;对院长办公室主任李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车队经办人陈某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积极整改。已将该车封存。按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多头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一是清理公务接待费列支。对被挤占的4.76万元专项经费按资金原渠道返还;2014年6月财务账目,有7笔招待费共计7908元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因在时间上已跨年,且属于非项目性开支,财务帐目已完成年终结转并已结帐,会计科目已无法进行调整。责令计划财务处作出书面说明。二是问责追责。对院长办公室主任李某予以通报批评、对继续教育中心主任方某予以通报批评,对计划财务处处长傅某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建立制度。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严格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费等开支,明确公务接待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将公务接待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杜绝在培训班和其他项目中开支公务接待费开支。制订《福建林业职业学院培训班管理办法》,举一反三,明确报销培训费各项规范流程。将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内审项目。

(2)关于违规提供香烟问题。一是缴交烟款。责令相关经办人员负责组织收取在接待中违规购买香烟的费用1455元,已上交学院计财。院领导向教育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建立制度。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公务接待中,任何接待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午餐不上酒水。

(3)关于超标准接待问题。一是自查自纠。经过举一反三全面核查,2014年至2015年学院公务中,存在共29次未按有关规定控制陪餐人数要求的超标准接待现象。按照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责令相关接待人员负责收取超标准人数开支的费用2982.2元缴交学院计财处。院领导向教育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建立制度。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完善学院的日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要求职能部门强化规矩意识,自觉克服重感情、轻规矩和“唯上”、老好人的思想。

4、关于造假套取挤占科研专项经费的问题

一是即知即改,及时退款。何某(福建农林大学)已于巡视期间委托傅某缴交套取的科研专项经费15450元。另外列支挤占的培训费25112元已按资金原渠道返还。二是追责问责。对科研处处长余某予以批评教育;对经办人傅某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课题组向院党委作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杜绝类似的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完善制度。修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增加纠错与处罚条款,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明确规定,学院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无论资金来源渠道,全部纳入计财处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明确学院相关部门及项目主持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与权限;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严把审核关;科研项目主持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课题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及各项票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5、关于违规报销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费的问题

(1)关于擅自提高学费报销比例问题。对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17人,退还违规补助学费的15%部分79800元;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进修培训管理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取消所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费报销和补助。

(2)关于按学年提前报销学费问题。对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6人,退还违规所报学费353929.6元;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进修培训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在职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工作,明确规定:取消所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费报销和补助。

(3)关于顶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学费问题。对2014年7月31日以后报销学费的9人,退还违规所报学费49445.5元;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进修培训管理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所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

6、关于开具虚假发票报销接待用酒的问题

一是全额退回购酒款。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参与接待的院领导共同承担这笔费用。两位主要领导每人退款1352元,每位副职院领导各退款500元,已于巡视期间将款项计4704元缴交院计财处。二是追责问责。对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肇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调离院长办公室主任岗位,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计划财务处处长傅某给予通报批评;对3位相关人员郭某、李某和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将公务接待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接待对象、接待公函、接待地点、用餐标准、陪餐人员等。

(三)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生资助经费未按规定发放,涉嫌侵占学生利益的问题。

一是即行即改,切实落实奖助学金发放工作。2016年已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已全额发给获得者;启动2016-2017学年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工作,对部分家庭困难学生按规定政策给予减免学费;从2017年1月起学生勤工助学金按新的标准发放,每位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月助学金从原来的180元左右提高到350元,临时勤工助学岗位的每小时从原来5至8元提高到13元;到2020年,勤工助学岗位增加20%。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实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缓交学费实施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临时特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发放管理,扩大学生资助覆盖面。到2020年,奖助学金的覆盖面力争从目前的20%提高到3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奖助工作水平。在系部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岗位、举办奖助业务培训班;建立考核机制,把学生奖助工作列入职能部门、系部干部和辅导员年度考核内容,强化责任担任。

2、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不到位,加重困难教职工负担的问题。

经过征求教代会代表意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和管理补充办法》,明确:一是全额退款。按照自愿原则,对要求退出以息抵租方式认租公租房的教职工,学院全额退还其预缴纳的认租建设住房基金。二是减轻无房户负担。对不愿意申请退出以息抵租方式,且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仍为无房户的教职工认租户,参照《南平市物价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南平市延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南政价〔2016〕14号)的规定,按月租金4元/㎡测算缴纳标准(即1700元/㎡)收取建设住房基金。若在租住期间购买自有产权房,则要求其退出认租的公共租赁房,否则购房当月必需按2000元/㎡的标准补交建设住房基金差额。拟定于下学期初,2月28日前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和管理补充办法》,并立即组织实施。

(四)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召开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研讨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牢牢掌握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权,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修订《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需经党委会集体决定的制度,落实党委在总揽学院改革发展全局、把握发展方向、决定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核心作用。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议事范围、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事关教职工利益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经院党委决策后,应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党委书记不参加或列席院长办公会议。三是修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规定,删除原有文件中不规范条款;明确系(部)工作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集体领导体制,系(部)书记和系(部)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 明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系(部)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是系(部)的最高决策形式;列出系(部)党组织和行政议事的范围清单,明确系(部)党总支和行政领导的分工。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的 职责。落实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各党总支、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全面落实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党委坚持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领导和支持纪委深入推进“三转一强”,每学期至少一次听取校纪委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系党总支书记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年6月和12月下旬,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每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系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院党委领导班子将于2017年1月13日结合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举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查找不足,举一反三,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是积极开展党费收缴排查。院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明确党费缴交计算基数,核查党费缴交明细;2016年11月追缴两位党员拖欠党费755元;对2008年至2015年全院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新核定党费收缴标准,补齐交足党费,至12月20日完成补交党费共计73503.1元;严明党的纪律,对不按时缴纳或不及时补交党费的党员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不到位的党支部和个人追究其责任。四是加强行政职能部门党的建设。对原直属党支部进行调整,根据职能相近的原则,分设直属第一、第二党支部,以加强行政部门党的建设,注重在行政政职部门培养发展党员工作。

(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乏力问题。一是落实“四转一强”。明确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室的职责。院党委会已于2015年10月26日进行研究,决定对院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相应调整,院纪委书记主持学院纪委工作,协助院长分管监察、信访、审计工作;已清理退出不属纪检监察业务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二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定期开展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开展 “1+X” 专项督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的监督;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监督检查。努力实践“四种形态”, 制定《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通畅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严格办理信访举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三是推进学院内审工作。制订《学院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按计划和工作需要逐步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注重内审成果的有效运用。

2、关于从严治校不够,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疏于监管的问题。

一是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对艺术设计系主任成某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艺术设计系党总支书记谢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人事处处长廖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艺术设计系王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立即按学院规定补充办理完整的请假手续。重新评议陈某2014-2015学年度考核拟定等次,取消原定“合格”等次,更正为:请假超过6个月,不进行年度考核,劝其本人辞职,对其增加收入的252元如数追回(目前陈某已经办理辞职手续)。已按程序追加对林某的行政处分,撤销林某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副科级)职务。责令院纪检监察室向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建立健全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和要求。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首办(首问)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首问责任人职责、首办责任人和部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严肃考勤纪律,规范考勤管理,加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公开透明和与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的对接力度。

3、关于津补贴、奖金与福利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责令退款。部门以上领导干部34人,自2013年以来领取的每月固定加班费厅级每月500元、正处300元、副处200元已全额退款,共计209400元;取消固定加班费等不合理津贴,将各类津贴纳入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杜绝津补贴和奖金福利发放不规范问题。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明确凡出台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会议按要求进行审议并通过。二是规范招生宣传奖励办法。将招生宣传工作成效纳入学院绩效改革奖励性绩效项目,并通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教职工招生宣传的资源分配、信息申报、信息登记、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奖励审核的办法。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内人员命题评审鉴定社会会考试与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与本科衔接自考管理办法》;《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技术服务项目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认定办法》等制度,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四项制度,强化相关部门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的问责力度。加强和规范各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评审、鉴定、社会化考试等费用的发放标准,规定每天补贴总额上限,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4、关于绩效工资改革滞后的问题

学院于201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教(工)代会第一次会议,认真讨论审议、并已投票方式通过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到会人数98人,以72票同意通过。目前已全面严格的按照方案落实、执行。同时,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变化,学院的实际财力状况,按规定程序适时调整方案内容,确保学院收入分配制度公平合法,规范科学。

5、关于职称评定工作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批评教育。在2015年5月27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聘任余某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时,相关会议记录、纪要中出现“同意聘任余某同志为四级教授职称”的错误记载和表述,对负有责任的人事处处长廖某、院长办公室副主任陈某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规范管理。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通知》、《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会议纪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行为;制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补充规定》,完善职称评聘相关制度,规范职称评定工作。

(五)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巡视期间,未发现林职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政治纪律的突出问题。

院党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进班子团结;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六)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巡视期间,未发现林职院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生活纪律的突出问题。

院党委将继续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带头遵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守最基本、最朴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线;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一)巡视期间,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向我院纪委移交了信访件2件、涉及处、科级干部2人,主要是反映学院职能部门的2名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务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移交的2件信访件均已办结,其中,初核1件,函询1件;对1人批评教育。同时,院纪委向招生就业办发出要求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监察建议书。

(二)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对我院党委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中,主要反映我院部份领导干部在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存在的4个方面17项26个问题。院纪委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共梳理出有可能涉嫌违纪违规的15个问题21条线索,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的标准,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置,初核10条(转立案2人)、函询11条。已对14名相关人员做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9名、科级干部3名、科级以下2人,其中,予以党内警告2人,调整职务2人;诫勉1人;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2人;9人向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关于立案2件、党内警告处分2人的处理情况:一是因开具虚假发票报销接待用酒问题,予以院长办公室主任李肇锋党内警告处分,调离院长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林文不合规晋级、退休工资错误计算,予以人事处处长廖世建党内警告处分,调离人事处处长岗位。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整改未完成的情况说明

对照整改方案,截止目前,还有1条整改措施尚未全部完成,即:关于落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不到位,加重困难教职工负担问题。目前整改措施已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提出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和管理补充办法》。拟于下学期初,2月28日前召开教代会审议通过《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住和管理补充办法》,并立即组织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按照省委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立德树人,实践“四个服务”中结合身边发生的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经常性教育,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省属高校巡视三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务求取得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自觉、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全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真正把巡视工作的成效转化到推动学院教学、管理和服务改革发展中。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两个条例”,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深入查找和解决学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努力形成长效机制,为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提供制度机制保障,以更加优良的党风促校风、带教风、正学风,努力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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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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