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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2013-01-05 14:48     (点击: )

闽林院纪[2012] 06号

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处、室、系,教学林场:

2013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厉行节约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节日腐败和铺张浪费现象,营造廉洁、欢乐、祥和、文明、俭朴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共福建省林业厅党组转发省委反腐办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闽林党〔2012〕5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厉行勤俭节约的自觉性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针对“两节”期间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先进典型,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注重实干,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带头过健康、文明、简朴的节日。

二、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既严以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执行以下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借元旦、春节之机违反规定或增设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

三、切实改进作风,关心服务师生员工

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之风,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安排好在校师生员工的生活,特别是困难教职工和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领导干部要安排时间走访和慰问离退休老同志、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和学生。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对“两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措施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节日值班,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信访工作,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四、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实践廉政承诺,带头落实好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管好分管的部门和环节,管好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及时报告,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学院纪委、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要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部门,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两节”期间,院纪委监察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对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行为的监督举报,热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599—8852711 8824689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3年3月1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书面向学院纪委、监察室报告,并将电子文档发至236027519@qq.com。其报告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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