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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学校创建开始啦!快来看看今年的测评细则有哪些要求吧!

作者:党工部     文章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04 15:54


《福建省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日前出台,是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文明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适用于全省高等学校。

 

《细则》旨在明确文明校园创建任务,检验创建工作进展成效,为评选文明校园提供基本依据。

 

我院已连续六届获得“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本次创建周期为2015年至2017年。

测评细则内容

  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负面清单”三部分,

  设置6项一级测评指标、36项二级测评指标、165项测评标准。

测评方式

  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法。

其中,材料审核包括审看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实地考察包括查看实地情况、随堂听课、座谈了解、听取汇报、现场模拟等,问卷调查包括面向师生员工的问卷调查、随机个别访谈等。

分值结构

  总分为110分,其中基本指标100分,特色指标10分,负面清单在评选文明校园时为一票否决条件。

得分标准

  每项测评内容评价分为A、B、C、D四档,A为本项指标内容得分的100%,B为66%,C为33%,D为0分。

每一测评项目成绩确定后,汇总得出测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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