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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29 16:13

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闽教纪工委〔201718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六起违反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驻各设区市教育局纪检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各高等学校纪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节日病”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全省教育系统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连江县蓼沿中学原校长吴东华收受财物问题2007-2015年期间,吴东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15.05万元。其中,2013年之后,在学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食堂管理、教师职称评定、人事调动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价值9.25万元。2016年,吴东华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吴东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原负责人郑文忠违规操办婚宴问题郑文忠担任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负责人期间,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55名学校老师,参加其于2016108日举办的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12万元。20178月,郑文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所收礼金。

将乐县万全中心校校长汤水洪、工会主席汪奎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汤水洪在担任万全中心校校长、汪奎发在担任万全中心校工会主席期间,二人先后两次违规接受万全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负责人的宴请。20177月,将乐县教育局党委给予汤水洪、汪奎发党内警告处分。

仙游县钟山中心幼儿园园长董赛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9月,董赛玉于校内教学楼二层一间未用教室隔出面积约25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园长办公室,面积超过标准。董赛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福安市逸夫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雷江涛公款吃喝问题201011月至20173月,雷江涛在担任逸夫小学校长期间,采取不入账、个人从逸夫小学财务处借款等方式,先后在煌城酒店、中瑞豪庭酒店等违规接待,总金额约6.8万元。雷江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11月,福安市纪委给予雷江涛开除党籍处分。

龙岩学院原社科处副处长张雪英违规报销旅游车票问题20122月至201511月期间,张雪英在其主持的课题经费中违规报销其亲属旅游车票8168元。201612月,张雪英受到记过及免职处分。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转作风、坚决纠“四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形成“头雁效应”。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倡导俭文明过节新风尚。要紧盯元旦、春节等“四风”问题易发敏感期,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六个不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土特产、消费卡等节礼,不准利用电子红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节礼;严禁乱发、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协会和学会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借婚丧喜庆、民俗活动等敛财、铺张浪费。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决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主动作为,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1+X”专项督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要在严厉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同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纠力度,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要强化公开通报曝光的数量和频率,最大程度压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空间;要集中整治教育扶贫领域、师德师风和懒教怠教等方面问题,进一步增强师生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健全完善“两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及时核查、处理并报告,积极营造正风肃纪的浓厚氛围。

 

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1227

 

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中共福建省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1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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