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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部〔2020〕5号

2020年09月21日 13:29  点击:[]

 

 

 

 

 

 

组织部20205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了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内将组织开展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闽林院党〔201940号)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学院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定编的范围内选拔任用干部。

二、选拔任用副科级干部的岗位、名额、条件

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闽林院党〔201940号)的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其中:

1. 大学毕业后在我院工作二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干部。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同时还应体现人岗相适的要求:

序号

部门

岗位

名额

岗位要求

1

教务处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1

1.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2.熟悉国家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热心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

教务处

质量管理中心主任

1

1.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力;

2.熟悉教学工作,热心于教学督导、教学检查等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3

后勤管理处

基建科科长

1

1.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背景;

2.熟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4

人事教育处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1

1.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熟悉师资队伍培养建设相关工作。

5

纪委办公室

综合科科长

1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作风正派,政治原则性强。

6

计划财务处

计划预算科科长

1

1.熟悉财务预算制度;

2.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背景。

7

图书馆

流通部主任

1

1.熟悉图书管理流通工作;

2.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背景。

8

继续教育学院

培训科科长

1

1.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熟悉教育培训工作。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科科长

1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思政专业背景;

3.思政专任教师。

10

园林系

学生科科长兼系团总支书记

1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应当具有1年以上学生管理或共青团工作经历。

11

林学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园林系、交通工程系

专职组织员

5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熟悉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2.计算任职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学历等的截止时间为:20209 30日。

三、选拔任用的工作程序

(一)公布方案

921日前公布部分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二)个人报名

1.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方案公布之日起可根据选拔岗位及资格条件,到组织部网站下载《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申请表》。

2.本人亲笔填报且只能报1个岗位后,于925日前将《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申请表》上交到组织部。

(三)资格审核

组织部组织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

(四)民主推荐

1.会议推荐(会议由组织部负责人主持)。

简述本人基本情况,对选拔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打算。每人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同一岗位的演讲顺序按抽签确定。演讲全部结束后,进行会议推荐。参加会议推荐的对象为:

1)推荐系部专职组织员、园林系学生科科长兼系团总支书记时,由学院组织部统一组织召开推荐会,参加会议的对象为:学院党委委员,各系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科长兼团总支书记,被推荐对象所在部门全体党员教职工(系部为党支部书记),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与组织工作关系密切的部门负责人各1名,以及依据拟任职位性质和要求确定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除推荐系部专职组织员、园林系学生科科长兼系团总支书记外,其他岗位由学院组织部统一组织召开推荐会。参加会议推荐的对象为:学院党委委员被推荐对象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系部为与被推荐对象工作联系密切的部分教职工),所推荐岗位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以及依据拟任职位性质和要求确定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个别谈话推荐

由干部考察组找相关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对象为参加会议推荐的副科以上人员,以及依据拟任职位性质和要求确定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推荐系部专职组织员时还应包括党总支委员。

(五)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1.召开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党委会听取组织部民主推荐汇总情况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在全面客观分析民主推荐情况的基础上,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和充分酝酿,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1)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2)考察期间,组织部应书面征求纪委办对拟提任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的情况意见,院纪委办应对拟提任干部遵守党风廉政规定情况作出书面答复。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就考察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六)研究决定

召开党委会,听取组织部和考察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在公示期内,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暂行办法》(闽纪[2015]29号)要求,对拟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50周岁以下的闭卷测试,50周岁(含)以上的开卷测试。测试成绩合格(80分(含)以上)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任用。

(八)任职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反馈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由纪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提出廉政要求和需要遵守的纪律法规等。

(九)任职决定

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其工作岗位。

附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申请表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统战部)

                  2020918


 附件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岗位选拔任用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参加工作时间

 

转正定级时间

 

学历

学位

 

获 得

时 间

 

现所在部门

 

现任岗位职务

 

现职级

时 间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任 职

时 间

 

近三年年度

考核情况

 

 

 

身份证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岗位、职务

 

 

 

 

工作简历

(注:应体现教学或团学工作时长)

起止年月

工作部门及职务

主要完成工作任务

 

 

 

 

 

 

 

 

 

 

 

 

 

 

 

 申报人

 

1、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完全属实,如有不实信息,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在受聘岗位工作期间,能够履行学院和部门规定的岗位职责。

 

申请人签名:

                                        

组织部审查意见

 

 

组长签章

         

备注

 













注:本表须申请人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统战部)2020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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