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学院首页  本站首页  工作动态  组织工作  干部工作  统战工作  规章制度  通知公告  下载专区  两学一做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27日 00:00 党办 点击:[]

闽林院党办〔2016〕6号

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组〔2016〕8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高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50个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50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相关推荐办法,我院有“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名额1个,现将《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总支为单位,每个总支、直属支部推荐1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并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1200字左右,于2016年5月12日17:00前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含纸质稿和电子稿)。学院党委将在各党总支推荐基础上择优遴选1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上报南平市委教育工委。

邮箱地址:fjlzydb@sina.com;联系电话:8461596。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闽委教组〔2016〕8

关于做好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高校广大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夯实基层组织,为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励高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表彰50个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50名福建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高校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校一级党组织不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基层单位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近五年内被授予全国、全省和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此次不再推荐。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公办本科高校、部分省直有关厅局主管的高职高专院校、仰恩大学按照分配的表彰名额组织推荐后报省委教育工委;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负责组织统筹所属高职高专院校、部分省直有关厅局主管但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的高职院校以及民办高校的推荐工作,并按分配的表彰名额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表彰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一定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推荐工作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注意科学分布和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请各推荐单位将本单位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汇总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1200字左右),于2016年5月20日前一式3份报送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联系电话:0591-87091509;0591-87091471。

三、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受表彰的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作出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高校要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党内表彰活动。要把推荐、表彰过程,作为开展“两学一做”的教育的内容,作为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上新台阶。要号召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党务工作者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附件:1.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负责统筹推荐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高校名单

3.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推荐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5.填表说明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

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

厦门大学

4

3

4

华侨大学

3

2

2

福州大学

4

3

4

福建师范大学

4

3

4

福建农林大学

4

3

4

福建医科大学

2

2

2

福建中医药大学

2

1

2

集美大学

2

2

3

闽南师范大学

2

1

2

福建工程学院

2

1

2

厦门理工学院

2

1

1

泉州师范学院

2

1

2

闽江学院

2

1

2

莆田学院

1

1

1

三明学院

1

1

1

龙岩学院

1

1

1

武夷学院

1

1

福建警察学院

1

福建江夏学院

1

1

宁德师范学院

1

福建教育学院

1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1

仰恩大学

1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1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1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1

福州市委教育工委(9所)

1

2

2

厦门市委教育工委(11所)

2

2

2

漳州市委教育工委(5所)

1

1

1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13所)

3

3

2

三明市委教育工委(2所)

1

1

莆田市委教育工委(1所)

1

南平市委教育工委(3所)

2(林职院、闽职院各1)

龙岩市委教育工委(1所)

1

宁德市委教育工委(1所)

1

合计

50

50

50

附件2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负责统筹推荐的高职高专院校和

民办高校名单

1.福州市(9所):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理工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厦门市(11所):厦门华厦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3.漳州市(5所):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4.泉州市(13所):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泉州光华职业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5.三明市(2所):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6.莆田市(1所):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7.南平市(3所):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

8.龙岩市(1所):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9.宁德市(1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3

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委(总支、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党委(总

支、支部)书 记

情 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民 族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担任书记时间

联系电话

曾受表彰情况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学历

职称

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曾 受 表 彰 情 况

先 进 事 迹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学历

职称

单位职务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个 人 简 历

曾 受 表 彰 情 况

先 进 事 迹

推荐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委教育工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推荐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汇总表

序号

推荐

单位

基层党组织名称

基本情况

主 要 事 迹

党组织构成

党员数

推荐福建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

序号

推荐

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主 要 事 迹

推荐福建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汇总表

序号

推荐

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时间

文化程度

单位及职务

主 要 事 迹

附件5

填 表 说 明

1.格式:A4纸张;Word文档。

2.字体:14号仿宋,阿拉伯数字为Times New Roman,填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小字号。

3.填报单位:填写推荐学校党委名称。

4.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5.民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畲族”、“回族”等,不能简称“汉”、“畲”、“回”等。

6.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7.文化程度: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研究生学历分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统一填写为“大学”,大专学历统一填写为“大专”。在职教育请在学历前注明“在职”,如“在职大学”、“在职大专”等。

8.工作单位及职务:填写所在工作单位全称和担任的主要职务名称。兼任两个以上主要职务的,原则上先填写职级高的职务、后填写职级低的职务,先填写党内职务、后填写党外职务。

9.照片:要将电子版照片插入《推荐和审批表》指定区域;每份纸制版材料都要粘贴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10.本人电话:一般填写固定电话号码或移动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填写方式为区号+电话号码,如“0591—87872835”。

11.个人简历:从全日制教育最高学历学习开始填写,填写格式如:

1985.09—1989.06××大学××专业学生;

1989.07—至今 ××县××乡××职务。

12.曾受表彰情况:填写近5年来受表彰情况,如近5年内未曾受过表彰,可往前递推。内容应具备表彰时间、表彰单位、表彰荣誉等要素。如,××年××月被××单位授予(评为)××。

13.主要事迹:《汇总表》主要事迹栏字数120字左右,并填写主要受表彰情况。

14.盖章:盖党委章。

15.党组织名称:填写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称。

16.党组织构成:《汇总表》中党组织构成分别填写该党组织下属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数量,如果所推荐的党组织是党支部,则填写该党支部下属的党小组数量。

17.党员数:填写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所有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

18.打印:《推荐和审批表》双面打印,《汇总表》单面打印。

(依申请公开)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

 

关闭

  通知公告 更多>>
中共中央统战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优秀...
关于2023年度党总支书记和党支...
党费公示|2023年7月-12月党费收...
主题教育|组织部(统战部)关于...
党费公示|2023年1月-6月度党费...
党费公示∣2022年1月-12月党费...
党费公示|2022年1月-6月度党费...
  下载专区 更多>>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党支...
关于培育创建校级第一批“双带...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中共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
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8年度党支...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

版权所有: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统战部)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 (天麟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